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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6-02-05 |
| 名称: | 关于《**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大星山观景平台项目)》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2-05 | |
| 主题词: | |||
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大星山观景平台项目)》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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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内容
(一)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背景
大星山观景平台项目位于**县**滨****社区大星山山顶,****自然保护区旁,用地面积0.8135公顷(约12.2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观景平台、****中心、交通换乘区域等。根据**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成果,项目用地的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7415公顷(其中林地0.6835公顷,其他农用地0.0560公顷)、建设用地0.0720公顷。根据《**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用地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农用地0.7415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0433公顷、特殊用地0.0287公顷。为加快推进县城城镇化,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保障项目用地需求,需对该项目用地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广场用地项目,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6种情形:“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郊野公园、风景游览设施的配套服务设施”。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要求,县教育局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大星山观景平台项目)》,局部调整**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布局。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8135公顷(约12.20亩),落实地块位于**县**滨****社区大星山山顶,****自然保护区旁。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永久基本农田: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会对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及布局产生影响。
生态保护红线: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本次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0.8135公顷。落实后,等量缩减**县城镇开发边界内新**镇建设用地规模0.8135公顷。
三、公示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5日,共10个自然日
公示网站:****网站(网址:https://www.****.cn/hzhdzrzyj/gkmlpt/index#10955)
现场公示:****旅游度假区、**社区
四、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0752-****888
邮寄地址:**县**街道景民路2******局8楼国土空间规划股。
附件:落实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图(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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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