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人)的**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项目(项目名称) 采用综合评估的方式选取服务单位。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项目;
2、比选人:****;
3、采购代理编号:****
4、建设地点:**县;
5、项目基本情况:****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项目采购苗木品种为阳丰甜柿。苗木要求如下:
(1)地径(0.3米起量)不小于4-6CM。
(2)供应商报价包含运输送至指定位置(**县内)、技术指导、100%成活率、一年养护期。
6、工期要求:30天(日历日)
7、服务范围及要求:****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项目采购苗木品种为阳丰甜柿。苗木要求如下:
(1)地径(0.3米起量)不小于4-6CM。
(2)供应商报价包含运输送至指定位置(**县内)、技术指导、100%成活率、一年养护期。
8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9、采购金额上限值:
| 项目名称 |
**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项目 |
| 采购最高限价 |
45万元 |
| 服务期限 |
20天(日历日) |
二、响应文件要求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提供如下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或所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在需求响应评审时视为不符合: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比选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比选活动。
三、获取比选文件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2月5日08 时 00 分~ 2026年2月10日17时30分止(工作日、**时间),委派法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公司领取比选文件。
四、公告期限
本比选公告在《****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2月11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提交比选文件地点:****会议室
3、比选时间:2026年2月11日10时00分(**时间)
4、比选地点:****会议室
六、比选人及招标代理信息
比选人:****
地址:****园区
联系人:石跃华
电话:136****1311
名 称:******公司
地 址:**市乾州街道世纪山水16栋1504
联系人:杨旭
电 话:188****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