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家服函﹝2020﹞2号)要求,为全面推动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现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家政企业参与**运营“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市**区彩虹****服务站建设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彩虹****服务站(**区冼家庄17号101)。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转介服务、劳动力技能培训等。(详见附件1)
(二)运营要求:“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的日常业务管理应用或对接“**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政府部门及**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的监督管理。
(三)服务要求:按照合同等约定履行提供家政服务(含免费公益性家政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四)收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按照《****办公厅关****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3号)及《广****指导中心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与指导参考价(试行)〉的通知》****指导中心办〔2018〕6号)有关规定执行,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等项目,由服务机构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服务机构提供的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张贴公布。
(五)人员要求:需登记在册上岗的家政服务员20人以上,需指派常驻人员2人以上(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服务站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员持证(家政“安心服务证”)上岗率100%。
三、合同期限:一年。
四、**运营商资格及交件内容
(一)**运营商具有相应家政服务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并通过年审,合法经营。
(二)承诺书。(详见附件2)
(三)按照羊城家政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其中:提供母婴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育婴员、保育员、妇婴护理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护理人员应具有护理、康复治疗专业技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提供医疗保健类服务提供养老服务的,应配备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养老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
(四)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
(五)机构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综合实力的相关材料(报名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一)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10万元。
(二)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中选机构的确定
(一)需有3家及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遴****办事处评审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3家及以上的,我单位将根据企业资质、同类工作经验、运营方案完整性等进行内部综合评选,确定中选机构并给予通知,其他未中选机构,我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三)我街道将****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各机构参加本次遴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遴选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七、公告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0日
八、报名地点、时间:
(一)报名地点:**市荔****服务中心(**区冼家庄17号101)
(二)报名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交件的不予接受。)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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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