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杏花医疗CT室

审批
福建-福州-长乐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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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2-05

项目名称 **市**区杏花医疗CT室
建设地点 **省**市**市江田镇溪山北路126,126-1号 营业面积
(平方米)
1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陈銮
联系人 陈銮 联系电话 135****0319
项目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万元) 1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2-02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核技术利用项目,租赁位于**市**区江田镇某地址的场地(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建设1间口腔CT室。主要配置朗视 Smart口腔锥形束CT设备1台,并配套铅衣、铅围裙、辐射剂量报警仪等辐射防护与监测设备。项目总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1万元。建成后,可开展口腔颌面部锥形束CT扫描诊断服务,主要服务于周边居民口腔诊疗需求。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辐射防护措施机房墙体、门窗均按辐射防护标准设计施工,采用铅板等屏蔽材料,确保周围环境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配备铅衣、铅围裙、铅帽、铅围脖等个人防护用品,为操作人员和受检者提供防护。安装辐射剂量报警仪,实时监测机房内辐射水平,异常时及时报警。为操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定期检测个人累积辐射剂量,建立健康档案。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废气及放射性废物排放,日常产生的非放射性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清运并安全处置。
承诺:**** 陈銮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銮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6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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