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铜坑矿业充填尾砂汽车运输业务外包项目(重)成交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2026年铜坑矿业充填尾砂汽车运输业务外包项目(重) | 项目编号 | **** | ||||||||||||||||||
| 采购人 | **** | ||||||||||||||||||||
| 采购类别 | 比质比价 | 采购方式 | 公开比质比价 | ||||||||||||||||||
| 组织机构 | **华锡****公司营销管理部 | ||||||||||||||||||||
| 采购范围 | 项目概况:1.为确保铜坑矿业充填尾砂拉运工作及井下充填工作的正常开展,现计划从****县大厂镇鲁塘尾矿库拉运尾砂作为充填原料,尾砂比重为1.7吨/m3。因铜坑矿业现有车辆运输能力不能满足运输尾砂要求,报经**华锡****公司批准,将尾砂汽车运输项目对外承包。 项目名称:2026年铜坑矿业充填尾砂汽车运输业务外包项目 项目地点:****市**县大厂镇 项目规模:运输量约30万吨,根据采购人拉运指令单进行拉运,以实际拉运量为准。如采购人有无偿提供拉运服务的尾砂来源时,采购人优先使用无偿拉运的尾砂。 项目概算:人民币648.00万元(含税9%),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按1%计取。控制单价:拉运控制单价为21.60元/吨(报价时保留两位小数),超过控制价单价这视为无效报价。 6.项目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止或完成合同计划拉运量之日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准。7.比质比价范围:2026年铜坑矿业充填尾砂汽车运输业务外包项目,拉运起点为砂源地,终点为铜坑矿业充填车间。拉运起点、运距等信息如下:
7.计量方式:以吨位方式计量,计量点为铜坑矿业5米桥地磅。 8.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承包 | ||||||||||||||||||||
| 评审时间 | 2026年1月29日9时00分 | 评审地点 | ****中心A座8楼2号会议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2月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2月6日 | ||||||||||||||||||
| 成交候选人情况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报价情况 | 19.87 元/吨。 | ||||||||||||||||||||
| 成交候选人情况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报价情况 | 19.40 元/吨。 | ||||||||||||||||||||
| 成交候选人情况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公司 | ||||||||||||||||||
| 报价情况 | 17.50 元/吨。 | ||||||||||||||||||||
| 公示媒介 | **招标采购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向采购人提出,成交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成交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成交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成交人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华锡****公司营销管理部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687 | ||||||||||||||||||
采购人:****
组织机构: **华锡****公司营销管理部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