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国有资产再生资源回收服务企业询价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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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有资产再生**回收服务企业询价的公告

为顺利推进**省西****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根据《****机关****中心****管理局报废国有资产的批复》(西事务复〔2025〕89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局拟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一家再生**回收服务企业,对****边防检查站以北土地上的附着物再生**回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再生**回收标的

1.保鲜库再生**回收;

2.其他附着物再生**回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据《****商务局关于通告再生**回收服务企业名单(第一批)的函》(西商函〔2024〕565号)和《****商务局关于通告再生**回收服务企业名单(第二批)的函》(西商函〔2025〕569号),供应商须为名单内企业或具备相应再生**回收资质;

2.供应商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再生**回收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采购要求

1.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低于人民币15333.00元(人民币壹万伍仟叁佰叁拾叁元)。

2.供应商须密封提交资产回收报价单(含单价及总价);

3.中标后须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回收工作,确保资产处置符合环保及安全标准;

4.供应商应自行组织现场勘验,充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报价需包含拆卸、清运等相关费用。

四、报价与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2.响应文件包括:报价单、资质证明文件、工作方案等;

3.提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4.截止时间:2026年2月11日18:00(以送达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5.送达地址:**市三叶路农垦大楼9楼监管科,邮编:666100。

五、供应商确定程序

1.我局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2.综合评估供应商资质、服务质量、报价合理性等因素,按报价最高者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5.未成交供应商不另行通知,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天红0691-****341,136****6700。地址:**市三叶路农垦大楼9楼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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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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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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