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金贵镇银河村、银****园区建设项目已由**县发展和 改革局以**县金贵镇银河村、银****园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 【2026】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拟争取乡村振 兴示范点专项资金,不足部分为后续乡村**资金予以保障,招标人为**县金贵镇人民政 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项目**20栋日光温室,总建筑面积为27880㎡。其中:在银****园区**15栋日光温室,包括14栋规格86m*17m,单栋面积1462㎡,1栋规格74m*17m,单栋面积1258㎡;**室外砂石路,配套建设棚内水、电及外网管线等基础设施。在银****园区**5栋日光温室,包括3栋规格66m*17m,单栋面积1122㎡,2栋规格82m*17m,单栋面积1394㎡;**室外砂石路,外购土方9972㎡,配套建设棚内水、电及外网管线等基础设施。
2.2建设地点:**县金贵镇银河村、银光村,具体建设地点以自然**部门审定为准。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县金贵镇银河村、银****园区建设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所有建设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2 月 5 日 18时 00 分至 2026 年 2 月 12 日 23 时 59 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2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322。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团结路) 地 址: ****中心A座1104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李佳乐 联 系 人:王延玉
电 话:0951-****336 电 话:0951-****850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6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