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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5158****中心)
传 真:029-****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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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 ******公司 新增X射线探伤设备核技术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批复〔2026〕19号 | 2026/1/29 |
| 2 | ****关于 ****公司新能源乘用车 零部件三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市环批复〔2026〕20号 | 2026/2/2 |
| 3 | ****关于 ****学院****医院 新增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核技术 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批复〔2026〕22号 | 2026/2/4 |
相关附件:
市环批复〔2026〕19号******公司新增X射线探伤设备核技术利用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