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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虎门镇怀德路245号701室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扩建后,全厂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年产烫画700万张、丝印网版200张、刀模3000件,共设员工2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每天运行8h,一年运行300d。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治理:激光切割工序加强车间管理,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洗版废水经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有零散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固废:一般工****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定期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噪声治理: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经减振、墙体隔声。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 公示时间 | 2026-02-05 |
| 联系人 | ****环境局虎门分局 |
| 联系电话 | 0769-****0062 |
| 通讯地址 | **市虎门镇**岛城建办公区一号楼3楼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