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实施我市“揭榜领题”省级职业技能培训重点项目,根据《关于开展省级职业技能培训重点项目“揭榜领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5〕10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训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出海”技能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市内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培训规模:400人
培训时间:2026年6月30日前实施完成
培训职业(工种)等级及人数:电子商务师(三级)100人;供应链管理师(三级)200人;物流服务师(三级)100人
培训模式:采用“线上+线下”“理论+实操”一体化教学模式,总课时不少于56课时,线上课时占比不超过30%。
考核评价:培训结束后,组织学员参加相应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绩效目标:培训后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比例70%以上。
补贴标准:1800元/人
(二)**市“沂蒙红嫂”家政服务培训项目
培训对象:**市内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培训规模:350人
培训时间:2026年6月30日前实施完成
培训职业(工种)等级及人数: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其中:四级50人、三级50人);保育师(其中:四级50人、三级50人);养老护理员(其中:四级50人、三级100人)
培训模式:采用“线上+线下”“理论+实操”一体化教学模式,四级培训不低于40课时,三级培训不低于56课时,理论培训可采取“线上”模式开展,线上培训部分不超过总课时的30%。
考核评价:培训结束后,组织学员参加相应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绩效目标:培训后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比例80%以上。
补贴标准:1200元/人(四级);1500元/人(三级)。
拟在**市范围内遴选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登记注册的普通高校、市属以上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独立招生培训能力,办学主体、财务、师资、管理独立,严禁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培训项目;
(三)实际办学地址和办学许可证地址均在**市范围内;
(四)具有满足相应工种培训教学要求的标准化理论教室、实训场地和设备,具备开展相关技能培训的条件;
(五)办学资质符合培训项目要求,拥有符合教学培训要求,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兼备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
(六)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拥有从事培训组织管理工作的专业团队,能够为培训班配备至少1名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七)能提供良好的就业服务,通过访企拓岗、组织招聘会等举措提供高质量岗位,促进参训劳动者高质量就业。
(一)《承训机构申报表》(附件);
(二)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教学场地及设施设备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场地照片、设备清单及图像资料等;
(四)专(兼)职教师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如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等;
(五)培训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汇编;
****政府补贴性培训或相关培训的业绩证明,含培训学员名单、联系电话、取证情况、就业推荐情况等;
(七)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信息及证明材料;
(八)培训工作宣传及新闻媒体报道资料(图片、视频、文字材料)、学员花名册等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纸质材料一式8份,制作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版。
(一)申请受理。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培训机构,请于2026年2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社会保障局,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审核与评审。****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三)结果公示。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承训机构候选名单,并在****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确认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认为**市“揭榜领题”省级职业技能培训重点项目承训机构。
(一)承训机构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培训大纲及资金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并自觉接受人力**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对在申报、培训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的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承训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本项目培训补贴标准及资金拨付按照鲁人社函〔2025〕106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徐勤龙;联系电话:0539-****107
电子邮箱:srlzybpxk@ly.****.cn
办公地址:****城新区**路33号人才规划大厦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