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高新区邕武路西侧自治区本级储备土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2-05 19:40 至 2026-02-20 19:40 | |||
| 行政区划 | **壮族自治区-**市-**塘区 | 地块面积(m2) | 214210.61 | |||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住宅用地、中小学用地、幼儿园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高新区邕武路以西、****医院北院院区以北 | |||
| 经度 | 108.337959 | 纬度 | 22.895462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8-21 至 2025-12-3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陆康宁 | 单位联系电话 | 0771-****944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陆工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0771-****944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黄工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0771-****547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新路2号0415室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市高新区邕武路西侧自治区本级储备土地项目地块,位于**市高新区邕武路以西、****医院北院院区以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337959°,北纬22.895462°,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14210.61平方米(折合约321.32亩),****集团有限公司农用地,2019****政府统一部署下,****对该用地进行收储,并完成土地补偿和地上物征拆补偿,根据《****中心**ZGC-04(罗伞岭)单元02街坊地块开发细则》,地块主要规划用途为二类住宅用地、中小学用地、幼儿园用地。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周边污染源分析方式,了解到该地块原使****集团有限公司,用地性质主要为农用地,地貌为水塘、园地,小部分部分为商户租赁用地。2007年以前,地块内主要为热作所园地、水塘;2007年后,地块东面和中部小部分租赁给园艺农户、商户,但大部分仍未热作所农用地;2013年地块**平整建成金葵花建材市场,地块其余部分无变化;2013年至今地面南面金葵花建材市场和中部、东面园艺商户稍有增减,其余部分无太大变化。经对调查地块历史上各个阶段的使用情况及产排污情况分析,排除了生产活动对调查地块土壤的污染风险,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放痕迹,土壤无污染痕迹。地块内无直接生产活动,不存在由生产活动造成的潜在污染。调查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不涉及三废泄露的情况。 相邻地块经****医院、园地、住宅区、事业单位及建材市场,周边建设有完善的市政管网,生活废水均通过市****处理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不存在垃圾乱集中堆放现象。区域地下水流向大致为由北向南,周边单位多位于调查地块的地下水侧游或下游方向,产生的废水、固废等经妥善处置后,不存在污染物在环境中迁移、扩散、转化等问题。地块周边历史企业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废气经无组织排放,通过大气干湿沉降污染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通过第一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确认调查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未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焦化、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调查地块当前及历史上未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未出现过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调查地块及周边当前及历史上未作为污水灌溉区,或发生过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调查地块及周边当前和历史上均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地块及周边当前和历史上均无不可控的污染源,在各企业认真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因此,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按规划用途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