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干沟、南湖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工程检测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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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干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工程检测成交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市干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工程检测进行采购。现将评审结果及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干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工程检测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月29日

响应截止日期:2026年2月5日

二、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市诚风工程****公司

地址:**省**市**市梅城镇幸福路193号、**省**市**大道以北、****工业园内标准化厂房 20#

响应报价:3.9‰

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至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含档案移交)止。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9日17:30。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A座407室,****中心,联系电话:0551-****015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纳入交易平台供应商诚信管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6年2月5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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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候选人公示
潜山市干沟、南湖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工程检测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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