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服务质量,满足全**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多元化、多样化、专业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通知》(晋民发〔2026〕3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
1.养老机构:依法办理登记并在属地民政部门备案,且具有收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承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2.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政策过渡期间,为保障机构内符合条件的老人享受首月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经前期审核已纳入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消费补贴服务机构库的,仍需参与本次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予以保留,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
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需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各县(市、区)民政局联系电话:
**区 0358-****123
**市 0358-****371
**市 0358-****226
**县 0358-****120
**县 0358-****548
**县 0358-****374
**县 0358-****898
**县 0358-****568
**县 0358-****653
**县 0358-****123
岚 县 0358-****900
兴 县 0358-****136
临 县 0358-****010
1.申请受理:有意向且符合遴选条件的服务机构,需向各县(市、区)民政局递交《**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服务机构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填表说明中所列的其他相关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各县(市、区)民政局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各县(市、区)民政局一次性告知其限期补正,逾期不补全的视为撤回申请。
2.材料审核:各县(市、区)民政局对申请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实地核查。
3.遴选备案:择优确定服务机构,审核通过的机构纳入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消费补贴服务机构库并公示。
1.申报机构应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库资格。
2.服务机构库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区)民政局将定期对入库机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若出现服务质量不合格、临时涨价、突击涨价等行为,立即移出机构库并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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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