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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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市**区尔王****经济**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区尔王庄镇小**村1号鱼池4.5亩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0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包方经营所需的水源、电源和排涝等事宜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如遇旱涝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发包方概不负责。 2、承包方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发包方的有关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依法经营,不得将鱼池用于抵押、担保和改作其他用途,不得建设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破坏地形地貌。严禁私搭乱建、乱倒垃圾、毁坏水利、电力设施等。 3、承包方对所承包的鱼池,应自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村委会的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环境保护、防汛防火等相关规定。4、在承包期间,****村委会依法使用土地、鱼池,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扰并及时腾退。占地补偿费归发包方所有,鱼池内养殖物补偿归承包方所有,承包方不得主张其他任何经济补偿,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5、合同期满时,承包方将鱼池承包经营权无条件交给发包方,并保证不遗留任何问题。6、如承包方在经营管理中,未按约定出现违约行为,并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包方有权扣除承包方交纳的押金。除此之外,如承包方给发包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严重后果,发包方将追究承包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7、此项目一旦产生鉴证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 8、报名者报名成功即视为对该方案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且无任何异议,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方必须自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齐尾款并与发包方签订正式合同,如因承包方个人原因未签订合同,视为承包方主动放弃本次竞价结果,前期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退,作为发包方收入入账,且发包方有权按照原有条件择日另行发包。 9、本公告相关内容由发包方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村委会收取文书费300元/份,防火保证金3000元,环境保护金2000元,交易保证金5000元(合同签订后交易保证金5000元转为土地承包保证金)。10、承包费一年一交,于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费。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6年 1 月 1 日 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不满 5 年按 5 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11、承包方水产养殖时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所使用的农药包装、饲料包装、塑料膜等废弃物必须回收,不许丢弃****村委会指定地点。否则此合同自动终止,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1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向发包方缴纳鱼池承包保证金5000元,如承包方中途退包,承包方已交纳的鱼池承包保证金转为罚款用于补偿发包方的经济损失。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如无违反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发包方则退还给承包方承包保证金5000元。1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需**看护房所使用的地点必须经发包方及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承包方无条件对**的看护房拆除。14、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未清除所承包鱼池范围内的承包方地上物或鱼池未清坑存有鱼、虾等养殖品种视为自动放弃,归发包方无偿所有。15、承包亩数以实际挂牌亩数为准,参加竞拍视为同意该条款。16、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对所承包鱼池进行清淤改造必须经发包方及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承包方不允许将鱼池土方外运或卖土,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承包合同。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村内人员 |
| 转出用途 |
水产养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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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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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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