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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2-05
| 项目名称 | **县泾河重要支流鸦儿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昭仁街道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00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晓春 |
| 联系人 | 王翠 | 联系电话 | 177****0706 |
| 项目投资(万元) | 9188 | 环保投资(万元) | 9188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11-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为人工湿地工程、生态护岸工程、生态隔离带工程、生态沟渠工程以及生态步道工程等五个部分,**人工湿地0.03平方公里、生态护岸9.0公里、生态隔离带0.27平方公里、生态沟渠9.0公里、生态步道3.4公里。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项目建成后加强项目运行管理。 | ||
| 承诺:**** 刘晓春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晓春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