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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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
****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
A01-124********266776A-****1211-00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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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2月0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6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年02月27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02月27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02月27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本项目“第二章 招标公告”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电力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4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5 年7月至2025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修改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4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现就本项目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 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的“二 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二 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

(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最低限度要求)

担任职务

资格要求

数量要求

主要人员

(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负责人

1.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电力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已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4.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5.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1人

姓名:

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修改为:

二 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

(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最低限度要求)

担任职务

资格要求

数量要求

主要人员

(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负责人

1.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已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4.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5.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1人

姓名:

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荷城街道**大道东3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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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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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文威

联系人:朱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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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7-****8601

电子邮件:****@163.com

2026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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