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 |
| 标的名称 | **市**区黄岐**路249号首层单车棚连周边地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 特色 | 一线街铺,繁华商圈,交通便利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30,200.00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3%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243.41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出租物业为**市**区黄岐街**路车间北门单车棚连周边地的房地产,其中**市**区黄岐街**路车间北门单车棚房地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98.82㎡。有约144.59平方米的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登记 ,未办产权登记的物业也在本次出租范围之内。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6年 | ||
| 免租期限 | 没有免租期。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房地产证 | ||
| 权证编号 | 粤房字第 ****513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98.82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原租赁合同期限:2026-03-31)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交易所官网(www.****.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 2. 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5年或以上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承租方或其法人代表/****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 4.意向方(含股东)承租的过往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所属****集团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 5.意向方需有现有经营商业或办公的项目。 6.意向方须知悉并签署提交《**市**区黄岐**路249号单车棚连周边地物业租赁承诺书》(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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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项目出租方认为需要说明的与交易标的相关的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包括交易标的特殊属性、交易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或权利限制状况、交易标的的市场主体登记情况等重大事项。 示例: 1.出租方按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交易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使用,不包括交易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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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线上收取交易保证金60000.00元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17:00前截止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转****交易所****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则****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是 | ||||
| 报名登记方式 | 1. 承租方承诺本物业用途仅限于商业。 2. 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 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市**区黄岐**路249号首层单车棚连周边地租赁承诺书》和《房屋租赁合同》签署。 4. 看样期为信息公告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意向方必须配合出租方的看样时间,否则视为放弃看样事项。 5.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截止,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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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 | |||||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邝小姐 | ||
| 联系方式 | 020-****7730、136****3939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