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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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萝****公司水泥用**石矿普查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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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公司水泥用**石矿普查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 (公示文号:鹤自然探协示〔2026〕2号))
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和《******厅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黑自然资规〔2023〕2号)相关规定,现将萝****公司水泥用**石矿普查探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区北**路190号
二、受让人
名称:萝****公司
场所:**县**镇新立村北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21MA19CKHK96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萝****公司水泥用**石矿普查
勘查矿种:水泥用**石
地理位置:**县风翔镇新立村北侧
面积:0.0256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 1 |
130°47'30.156" |
47°38'43.973" |
| 2 |
130°47'31.726" |
47°38'43.973" |
| 3 |
130°47'36.866" |
47°38'42.256" |
| 4 |
130°47'38.357" |
47°38'40.078" |
| 5 |
130°47'38.260" |
47°38'39.894" |
| 6 |
130°47'36.701" |
47°38'41.834" |
| 7 |
130°47'35.192" |
47°38'42.590" |
| 8 |
130°47'33.533" |
47°38'42.119" |
| 9 |
130°47'29.944" |
47°38'34.768" |
| 10 |
130°47'25.868" |
47°38'36.344" |
| 11 |
0 |
0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 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理由:符合《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条第二款:“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和《******厅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黑自然资规〔2023〕2号)中第二条:“为充分合理开发利用矿产**,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采矿权周边**协议出让。与已设采矿权范围内的**呈连续分布或属同一矿体,已提交**量,**量达不到行业准入规模,无法单独设置采矿权的,出让采矿权;暂不能提交**量的,出让探矿权,原则上探矿权面积不得超过已设采矿权面积。”之规定。出让收益按《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财政厅 ******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和的通知》(黑财资环〔2023〕83号)规定执行。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02月05日至2026年02月25日
如对上述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联系电话0468-****355。
本公示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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