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内涵建设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进行校内公开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质量内涵建设服务项目
2.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35200元(包税)(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
3.项目实施地点:****指定地点
4.项目服务时间: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最终以项目具体实施为准)。
二、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1:采购项目需求表
附件2:服务类评标综合评分表标书代写
三、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
3.供应商必须具有采购文件所要求产品和服务内容的范围内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4.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和经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一式两份):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采购项目需求响应和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3:采购项目需求响应和报价表);
6.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以上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其中资料1-4需装订成册,经资格审查有效后当场密封;资料5-6需单独装订并加盖公章密封(需盖骑缝章)。
五、评审与确定供应商
1.如供应商资料审查合格少于3家,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成交供应商资格的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资格审查合格且投标报价、服务质量承诺等方面能最大限度满足采购公告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由评委综合评分,评审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公示,采购人依据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评审时,按照递交报价书的顺序,供应商项目主要负责人需到指定地点签名确认,请供应商做好相关准备。
4.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成交资格根据相关规定被确认无效的,采购需求部门可以按评标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如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成交资格根据相关规定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剩余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六、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2月9日下午14:00—15:00,逾期不再办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资格审查结束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八、开评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九、投标地点:**市**区机场路2636号****校门口
十、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9****7583
十一、温馨提示
供应商须在来投标前将来校人员报备信息报给王老师,具体报备信息内容请与联系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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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