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婺源县大鄣山乡鄣山村擂鼓峰驿道修复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江西-上饶-婺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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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发改委 文 号:婺发改字〔2026〕37号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政务动态 发文日期:2026-02-06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县大鄣山乡鄣山村擂鼓峰驿道修复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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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对**县大鄣山乡鄣山村擂鼓峰驿道修复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鄣府字〔2026〕1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县大鄣山乡鄣山村擂鼓峰驿道修复以工代赈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赋码为2602-361130-04-01-566953。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大鄣山乡鄣山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古驿道修复总长度约2000米,宽约0.9米,其中步道约300米,台阶约1700米。

五、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8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省基建资金72万元和地方配套资金8万元,预计发放劳务报酬32.83万元,占省基建资金内投资的45.6%。预计吸纳务工群众28人,其中返乡农民工20人、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5人、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1人、退役军人2人。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评培训”实施。

七、项目招标: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本项目计划采取的劳务组织模式为通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以竞争性磋商确定施工企业+乡镇政府+村委会+当地群众。

八、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请****积极组织项目区群众特别是城镇相关企业失业返乡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时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科学制定合理的用工和劳务报酬方案,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确保群众受益。工程建设中应将吸纳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群体等比例不得低于整个项目用工总量的三分之一、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得低于中央预算内资金的40%,在此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同时要做好劳务报酬台账统计报送工作,要加强资金使用和工作质量管理,从严控制间接费,****施工队伍,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资金的扶贫效益。

十一、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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