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省区域农业****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晋农机工函〔2026〕1号)文件精神,为了科学规范、精准高效推进项目实施,现公开征集项目实施主体。
一、项目名称
区域农业****中心试点建设项目
二、扶持资金及使用方向
项目总投资大于110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55万元、实施主体自筹资金大于55万元。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农机应急救灾机具和装备(目录详见附件3);用于改扩建农机库(棚)及农机维修间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短板建设;用于开展农机应急救灾技术培训、农机应急救灾作业调度演练及机械化收获减损技能大比武等相关工作。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须为县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一定******社、****联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与农业生产相关的中小型企业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自筹资金须大于55万元。
2.****政府和农机部门应急管理调度,社会责任意识强;
3. 拥有稳定的技术队伍和较强的服务能力;
4. 履行跨市、跨县应急互援义务;
5. 具备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农机库(棚)、维修间、培训室、信息化管理室等,其中农机库(棚)面积须不少于200平方米;
6. 现有各类农机装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其中应急救灾类农机装备原值不低于30万元;
7. 编配农机手不少于3人,近2年内无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记录,有应急救灾农机维修、保养、调试、改装技术。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符合条件有意向承担项目的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经所在乡镇审核后签注意见并盖章,连同相关资料于2月28日前****发展中心****政府4号楼613室)。
申报时需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县2026****中心试点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
2、申报主体基本情况及农业机械登记表(附件2);
3、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4、基础设施的照片,如:农机库(棚)、维修间、培训室等;
5、自筹资金能力证明;
6、负责人个人征信记录;
7、3个农机手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8、其它相关资料。
联系电话:0356-****531
附 件:1.**县2026****中心试点建设项目申报表
2.申报主体基本情况及农业机械情况登记表
3.区域农业****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应急救灾机具和装备购置目录
****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