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处土地租赁项目
交易公告
根据**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相关规定,受委托决定对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标的名称:****两处土地租赁项目
2.项目编号:详见清单
3.流转期限:5年0月
4.挂牌底价:详见清单
6.流转交易条件:(1)意向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状况及瑕疵,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中标方后,原则上应于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按公告要求签订合同,超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将承担因延误签约给招标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一切不利后果,中标方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给委托方;(2)依据《**市禁止村干部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和集体资产经营项目的暂行规定》要求:村干部(包括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社区或村“两委”成员、****委员会成员等)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得承揽或插手本村集体工程项目和集体资产经营项目;(3)该地块为国有储备地,禁止建设正式建筑,禁止评估补偿,若后续地块开发或出现卫片,社区有权组织整改或拆除;(4)租赁费每年一交,租赁方应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全额缴纳本年度租赁费用。逾期未支付的,视为解除本协议;(5)租赁期内租赁方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将租赁土地用于非法用途;(6)使用租赁土地方应尽到合理、审慎且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所产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事故及其他第三方财产损失等均由租赁方负担,与社区无关;(7)租赁方使用期间新增建筑物或其他地上附着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合法批建手续。本****社区对建筑物建设的任何同意或承诺;(8)土地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收、拆迁、社区规划统一使用土地,****社区书面通知之日起,本协议解除,租赁方应在7日内,****社区返还租赁土地,社区预收部分租赁费予以返还,地上附着物不再给予补偿;(9)租赁期间内,租赁方可以进行转租,但转租过程中****社区签订合同中所约定的所有条款,****社区,否则无效;(10)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具有优先权;(11)原土地上有板房等附着物,归原承租人所有,若非原有承租人中标则附着物归原承租人处理。
清单
| 序号 |
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面积 (亩) |
交易底价 |
保证金(元) |
租赁期限 |
| 1 |
**** |
****25.1亩集体土地租赁项目 |
25.1 |
175700.00 |
5000.00 |
5 |
| 2 |
QD_TDJYQ_A****0541 |
****14.2亩集体土地租赁项目 |
14.2 |
99400.00 |
5000.00 |
5 |
二、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6年02月06日09时00分—2026年02月26日16时30分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2026年02月27日10时00分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进行线上竞价交易。
三、保证金、服务费
1.保证金:5000.00元
2.服务费:
是否收取:是
服务费收取方式:按成交年租金百分比 成交方:1.00%,每笔交易最低收取成交方200元。
四、标的咨询
自行现场勘察。
**市**********社联系人:刘港,联系电话:186****3701
交易平台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37****8870
五、注意事项
1.保证金需报名截止前足额交纳。
2.保证金不计利息。
3.成交方须于农村产权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签订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合同,否则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的重新发包。
六、其他
项目具体信息详见:
1.官网链接:http://www.****.net。
2.公众号名称:**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3.**政务网:http://www.****.cn/。
4.胡庆社区公示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