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政府有关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券拉动作用,拟实施**区“杭城好物”消费券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企业,公告如下:
一、征集项目名称
2026年**区“杭城好物”消费券活动
二、报名条件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杭城好物”消费券活动的企业。
1.依法注册登记且独立结算的经营主体(电商销售),经营科技新品、外贸优品、****商贸品牌,原则上要求商品具有69码或企业码等唯一标识代码。
2.自愿参与,****政府资金开展促消费活动。能按照活动要求,及时、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
3.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函(授权期限需涵盖2026年整年)。
4.建立完整销售台账,按核销和审计要求,自****公司对其交易真实性审查。
5.给消费者个人开具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真实姓名,内容包含商品品类和型号等,具体以活动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6.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4年****政府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7.具备较强的商户培训、监管和宣传推广等能力,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及时受理解决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确保补贴发放平稳有序。
三、报名方式
参加2026年**区“杭城好物”消费券活动的企业,以自愿报名为原则,在充分了解本通知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将内容清晰可见的报名资料提交企业所在地平台、镇街初审,由属地初步审核企业资质、经营情况,并出具初审意见,后企业再将****商务局。
四、报名材料
1.申请表(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
4.参与企业网店名单(附件3)。
5.品牌授权函/地区代理授权文件(不用上交,留存备查)。
6.“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材料一式三份,一份企业自行保存留档,****商务局(**区北干街道博学路618****中心C座1133室)。截至2026年2月6日17:00,逾期未送达均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1.入选企业应遵守“杭城好物”消费券工作相关规定,规范经营,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价格欺诈、以次充好、虚假交易,不恶意涨价销售,不接受预存和充值。
2.入选企业要主动识别和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隐患和行为。如入选企业、消费者出现虚假交易、作弊、恶意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区商务局将保留已套取资金追索的权利,并取消企业参与本次活动的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入选企业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及属地平台镇街做好政策宣传,依法履行统计业务。
4.入选企业对在活动****政府相关信息、消费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六、名单公示
1.按照参与条件,由参加企业自主提交报名资料。区商务局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2.2026年度**区“杭城好物”消费券活动在本轮征集之后或视情况进行补充征集,具体以后续征集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571-****6019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2026年**区“杭城好物”消费券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docx
附件2:2026年**区“杭城好物”消费券活动参与企业承诺书.docx
附件3:2026年**区“杭城好物”消费券活动参与企业网店目录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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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