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0000台汽车散热器项目

审批
山东-潍坊-安丘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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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784MA3MQM688Y朱兆波
朱兆波**省**市**市
**街道**路与**山路交叉路口东150米**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60000台汽车散热器项目****
2021版本:33_071-汽车整车制造361;汽车用发动机制造362;改装汽车制造363;低速汽车制造364;电车制造365;汽车车身、挂车制造36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省**市**市 **街道**路与**山路交叉路口东150米**
经度:119.1904 纬度: 36.49201****环境局**分局
2025-08-06
潍环安审报告表字〔2025〕48号****0784MA3MQM688Y001X
2026-01-262000
30****
****0784MA3MQM688Y****
****0784MA3MQM688Y****公司
****0703MACFMBAG792025-12-25
2026-01-122026-02-06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12xIZAY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小型小型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切割-焊接及喷塑-喷漆切割-焊接及喷塑-喷漆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活性氧化铝净化室+布袋除尘器处理/水帘+干式过滤处理+二级活性炭吸附活性氧化铝净化室+布袋除尘器处理/水帘+干式过滤处理+二级活性炭吸附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819.2 0 0 0 819.2 819.2
0 0.025 0 0 0 0.025 0.025
0 0.001 0 0 0 0.001 0.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328 0 0 0 0 3328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94 0 0 0 0.094 0.094 /
0 0.013 0 0 0 0.013 0.01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活性氧化铝净化室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已监测
2 布袋除尘器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 已监测
3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标准限值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标准限值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噪声设备、减振垫、隔声窗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废边角料、焊渣、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除尘器集尘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产生固废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并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废活性氧化铝、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由专门的危废库暂存,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废水性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属于疑似危险废物,鉴定前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鉴定后根据鉴**果合规处理处置。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废边角料、焊渣、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除尘器集尘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产生固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并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废活性氧化铝、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由专门的危废库暂存,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废水性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属于疑似危险废物,鉴定前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鉴定后根据鉴**果合规处理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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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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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