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章源钨业年6000吨废钨资源绿色高效回收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

审批
江西-赣州-崇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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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文件编号:
分 类:
生成日期:
2026-02-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关于章源钨业年6000吨废钨**绿色高效回收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报来《章源钨业年6000吨废钨**绿色高效回收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城塔下。项目拟建成一条年处理6000吨废钨**的生产线,主要产出物为钨合金粉(锌熔料)、仲钨酸铵(APT)及副产品粗制硫酸钴溶液。

三、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775.04/7914.61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项目钨合金粉(锌熔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565.72kgce/t,仲钨酸铵(APT)单位产品综合能耗812.37kgce/t。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节能管理工作。主要工艺技术和设备选型中,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优选高效节能的先进工艺与设备,持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五、请项目设计、建设单位要根据本审查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项目建设完成后,请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程序开展节能验收。

六、项目在开工建设前或建设过程中发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第31号令)第十八条规定的重大变动情形时,建设单位应按程序向有相****机关提交变更申请。

七、自本审查意见印发之日起2年内项目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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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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