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二重(镇江)重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二重镇江公司扩能技改项目(报告书)

审批
江苏-镇江-丹徒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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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拟批准公示;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告 通知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6-02-05
标 题: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公司扩能技改项目(报告书)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公司扩能技改项目(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公司扩能技改项目(报告书)
时 效: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公司扩能技改项目(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公司扩能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开发区二重大道188号现有厂区内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项目对现有切割、焊接生产工艺的金属结构生产线进行改扩建,增加喷砂、喷漆等工艺以满足海工装备需求,改扩建后,将形成5万吨/年金属结构、7万吨/年海工装备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经济开发区****公司进行处理。生活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包含抛丸废气、喷砂废气、喷涂废气(含调漆、喷漆、晾干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等,抛丸废气和喷砂废气分别经“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喷涂废气通过车间微负压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在车间整体换气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抛丸、喷砂产生的颗粒物、喷涂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TVOC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排放限值。危废暂存间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和喷涂过程中的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3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二级标准值。

(3)噪声: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治理措施,加强施工期钻井作业噪声防控,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3类标准。项目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4)固废: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贮存、转移、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于2025年2月26****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同步公开了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形成征求意见稿后建设单位于2025年9月10日在**环保公众网网站、项目周边敏感点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步公开了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于2025年9月15日和2025年9月22日在扬子晚报上进行了报纸公示。未收到公众意见或者建议。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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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审批联系人:行政服务处

固话:0511-****8102

通讯地址:**市冠城路8号,****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1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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