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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市**县宋家川街道人民路信用社家属楼一楼 | 210,000.00元 | 210,000.00元 |
合同包1(**县张家山镇关于“**县春节文化活动”秧歌服务项目):
服务类(****)
| 1 |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 **县张家山镇关于**县春节文化活动秧歌服务项目 | **县张家山镇关于“**县春节文化活动”秧歌服务项目 | 1.演出场次与地点 演出时间:2026年春节期间(正月初三、初五、初八、十一、十四、十五)。 演出地点:中心广场、文化广场、二碛景区、宋家川过街(黄河大道)等指定场地。 场次数量:共6场次,需严格按照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执行。 2.表演内容及标准 表演形式:包含大秧歌、小场子、伞头表演,可搭配舞龙、彩车巡游等形式,需符合陕北民俗特色和活动整体要求。 节目要求:每场演出小节目不少于8个,演出时长不少于90分钟。 人员要求:每场演职人员不少于58人,人员需具备专业表演能力,服装、妆容需统一规范,符合秧歌表演民俗风格。 3.物料及配套服务 乙方需自行提供演出所需服装、道具、化妆用品等全部物料,确保物料完好、整洁、美观。 乙方需负责演职人员的交通、就餐等后勤保障工作,保障人员按时到场参演。 乙方需配合采购人完成彩车装饰及巡游相关工作,****宣传部审核把关。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日(正月十五)所有演出场次完成并通过验收止 | 1.演出场次、时间、地点符合采购人要求,无缺场、迟到、早退情况。 2.每场演职人员数量、节目数量、演出时长达到约定标准,表演质量得到现场观众及采购人认可。 3.物料使用、后勤保障、安全管理等方面无违规、疏漏情况。 | 210,000.00 |
贾兆(采购人代表)、赵随生、屈晓渊
| 参考国家计委2002年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吴政办发[2025]18号文件规定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县张家山镇关于“**县春节文化活动”秧歌服务项目 | 0.264 | 采购人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县张家山镇
联系方式:188****0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富康路榆溪尚品3号楼1415
联系方式:177****788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莉娥
电话:177****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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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