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关于****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将我局****办事处梓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4-****413
联系地址:**市文化路139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批复文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 1 | 衡环耒评〔2026〕1号 | **** |
衡环耒评〔2026〕1号
****环境局
关于《****办事处梓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 见
****公司:
地址:**省******办事处**村4组,法定代表人:周后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81MAEN6WA82C。
你单位报送由**职安****公司编制的《****办事处梓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专家评审意见收悉,经研究,意见如下:
一、****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9万元,占总投资的13.31%,****办事处**村梓园组建设年产12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项目。项目占210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露采场、运矿公路、矿外道路、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不设炸药库和柴油罐。**范围由13个拐点坐标圈定(详见报告表),**面积0.1544km2,开采标高+279 m—+185m,服务年限9年。
本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深孔爆破、机械铲装作业方式。采矿方法为分台阶采矿法,按“从上而下,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进行开采,台阶高差为15m,至开采末期,共预设7个平台,开采沿工作线方向由高往低推进;矿山露采场剥离总量体积约167.112万m3,本项目拟建1个排土场,****采石场采坑内,呈马蹄形,占地面积为36868m2,设计容积170万m3,用于堆放废土;在排土场附近设置一个约10亩的临时表土堆土区,一部分表土用于采坑回填,另一部分表土用于生态复垦修复。运营期开采工艺流程为:剥离表土及灰岩风化层、凿岩穿孔、爆破、挖机破头破碎、装载和运输等。工程其他建设内容、主要技术指标等详见《报告表》。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原则上同意《报告表》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从环保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根据“6个100%”的要求,完善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和车辆清洗;生活污水由租赁民房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施工噪声扰民等;建筑垃圾及弃土清运至指定地点回收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项目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采区及排土场淋溶水、生活废水等。本项目采区及排土场周边规范设置截排水沟,采场东侧设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及绿化养护,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补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凿岩钻孔粉尘、爆破粉尘、表土剥离粉尘、铲装粉尘、装卸运输和排土场、堆场扬尘等。项目开采过程中剥离、钻孔、爆破、装卸等产生的粉尘采取湿式作业、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治;排土场四周设置围挡并定期洒水降尘,同时采用防尘网覆盖及周边绿化等措施减少粉尘的产生;车辆运输扬尘通过运输道路硬化、道路两侧规范设置喷雾降尘措施,运输车辆带顶盖或物料加盖篷布、限速,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对运矿道路定期清扫、洒水等。项目运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厂区绿化降噪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措施。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用于后期凹陷采坑回填;剥离表土、废土分类暂存于排土场,表土用于开采后复垦,废土用于开采后凹陷采坑回填等;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强化环境风险防控管理,避免突发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事故应急措施。
6.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单位须按制定生态修复方案,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修复)”的要求做好生态修复等保护措施,切实做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四、建设单位须在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日常监管由**生态****执法大队负责。
****环境局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