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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794606Y | 建设单位法人:张涛 |
| 穆晓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鲜丰村 |
| ****年烘干6万吨粮食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24.897500 纬度: 45.07194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16 |
| 前环审函〔2025〕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2-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 |
| 2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794606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2********794606Y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702MAD5KKNH42 | 竣工时间:2025-12-22 |
| 2026-01-03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04 |
| 2026-01-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7092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烘干水稻6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烘干水稻6万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稻筛分、烘干 | 实际建设情况:水稻筛分、烘干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2、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生产无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排至厂区防渗旱厕内,不外排。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热风炉产生的烟气经沉降室+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热风炉烟气中SO2、烟气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NOx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确保热风炉周边无组织排放烟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3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烟尘最高允许浓度;水稻装卸、筛分、提升、输送、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输送设备、提升机做封闭处理、降低装卸高度、初筛设备密闭、筛漏出口处采取密闭及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产生的固废物按“**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热风炉炉灰渣、沉降室除尘灰及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筛选废弃粮食及杂质统一收集外售处理。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垫、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6、项目营运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7、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点及厂区地面应按报告提出的要求,地面做硬化处理,同时做好环境保护防护措施,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分别进行了有效治理。2、项目生产无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排至厂区防渗旱厕内,不外排。3、验收监测期间,热风炉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热风炉烟气中SO2、烟尘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NOx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热风炉周边无组织排放烟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3工业炉窑无组织排放烟尘最高允许浓度;水稻装卸、筛分、提升、输送、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提升机做封闭处理、降低装卸高度、初筛设备密闭、筛漏出口处采取密闭及洒水降尘等措施,使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4、验收期间,企业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热风炉炉灰渣及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筛选废弃粮食及杂质统一收集外售处理。5、验收监测期间,产生噪声的设备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同时采取隔声、设备基础加固、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标准要求。6、企业已办理排污许可手续。7、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点及厂区地面应按报告提出的要求,地面做硬化处理,同时做好环境保护防护措施,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位于**市前郭县鲜丰村,厂区西侧隔路为两户居民及闲置厂房,南侧为闲置厂房及二总干零号引干渠,东侧隔空地 60m 处为居民,北侧为闲置厂房及居民。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厂区南侧8m处的二总干零号引干渠。项目占地类型为仓储用地,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厂区原总占地面积10372.1m2,该项目建筑面积为56m2。主要建设内容为:粮仓2座(每座粮仓占地28m2)、200t/d烘干塔一座以及3t/h燃生物质成型颗粒热风炉一台(利用厂区内原有闲置厂房安装锅炉设备,不新增建设用地,锅炉房占地面积120m2,燃生物质成型颗粒1600t/a)、燃料及灰渣储存间。项目建成后烘干水稻量为6万t/a。该项目总投资180万元,环保投资2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4.44%。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市前郭县鲜丰村,厂区西侧隔路为两户居民及闲置厂房,南侧为闲置厂房及二总干零号引干渠,东侧隔空地 60m 处为居民,北侧为闲置厂房及居民。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厂区南侧8m处的二总干零号引干渠。项目占地类型为仓储用地,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厂区原总占地面积10372.1m2,该项目建筑面积为56m2。主要建设内容为:粮仓2座(每座粮仓占地28m2)、200t/d烘干塔一座以及3t/h燃生物质成型颗粒热风炉一台(利用厂区内原有闲置厂房安装锅炉设备,不新增建设用地,锅炉房占地面积120m2,燃生物质成型颗粒1600t/a)、燃料及灰渣储存间。项目建成后烘干水稻量为6万t/a。该项目总投资180万元,环保投资2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4.44%。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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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 烟尘、SO2、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1997年1月1日后建成使用的工业炉窑)二级排放限值要求,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 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 根15m 排气筒排放 | 本次验收监测在生物质热风炉排气筒设置1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烟尘、SO2、NOX、烟气黑度,监测频次为3次/天,监测2天。 本次验收监测在厂界外2~50m处上风向设置1个参照点,在厂界下风向10m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设置3个监控点,在热风炉所在锅炉房门窗外设置1个监控点,监测因子为颗粒物,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 1 | 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选购低噪声设备,针对高噪声设备的减振、隔声措施,建筑物内部吸声等 | 本次验收监测在厂界四周1m外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布设1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厂界环境噪声。监测频次为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监测1 次。 |
| 1 | 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点及厂区地面应按报告提出的要求,地面做硬化处理,同时做好环境保护防护措施,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点及厂区地面应按报告提出的要求,地面做硬化处理,同时做好环境保护防护措施,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产生的固废物按“**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热风炉炉灰渣、沉降室除尘灰及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筛选废弃粮食及杂质统一收集外售处理。 | 验收期间,企业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热风炉炉灰渣及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筛选废弃粮食及杂质统一收集外售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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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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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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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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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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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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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