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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23MA2JJ4L65M | 建设单位法人:童维强 |
| 叶陈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安** |
| **省**市安**孝**国****园区 |
| 年产40万套竹制升降桌及竹装饰件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5-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0-C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安** 孝**国****园区 |
| 经度:119.54019 纬度: 30.6034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0-29 |
| 湖安环建〔2021〕8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4-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 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23MA2JJ4L65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523MA2B59K42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501MA28CE2G5X | 竣工时间:2025-06-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ajhbks.****.bz/nd.jsp?fromColId=-1 id=912#_np=0_467_3_0 |
|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省**市安**孝**国****园区,项目项目系利用自有25588.34m2工业用地**厂房组织生产。年产40万套竹制升降桌及竹装饰件。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项目,位于**省**市安**孝**国****园区,项目项目系利用自有25588.34m2工业用地**厂房,目前已建成1号厂房,占地面积7033.3m2,建筑面积41869.4m2组织生产。年产20万套竹制升降桌及竹装饰件。 |
| 环评论述企业1#厂房1F为原料仓库、半成品仓库、加工中心。2F为仓库。3F、4F、5F为竹制升降桌、装饰件组装车间及后期发展用房。****政府号召边建边运营,企业1#厂房建成后即投入使用,目前1#厂房1F为竹制升降桌车间,2F为涂装车间、木工车间和危废仓库。另2#厂房和3#厂房目前仍在施工中,未投入使用,其平面布置调整未缩短与敏感点距离。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40万套竹制升降桌及竹装饰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万套竹制升降桌及竹装饰件 |
| 企业环评文件中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40万套竹制升降桌及竹装饰件。目前2#厂房和3#厂房仍在施工,大部份生产设施未配备齐全,目前企业实际产量为年产20万套竹制升降桌及竹装饰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烘干:为了避免竹片中多余的水分使竹片产生卷曲变形,需将外购的竹片放入烘房内,烘干多余的水分; 精抛选片:根据特定的尺寸对竹片进行加工和打磨; 砂光:对精刨完的竹片进行二次加工,使其表面光滑; 施胶:将砂光完的竹片用胶水粘合在一起,形成竹板; 框锯:将成型的竹板周边多余的部分裁掉; 热压定型:通过对竹板进行加热,将竹板中的水性胶溶化,使其具有可塑性; 裁剪:按照不同的尺寸对竹板进行裁剪,使其成为特地形状; 砂光:对裁剪完的竹板进行加工,使其表面光滑; 涂装:砂光完成后的竹制品按客户需求,需进行涂装工艺,涂装车间设置 1 条 UV 漆辊涂线,采用四底两面涂装工艺,底漆烘干后进行砂光处理。本项目采用的水性 UV 漆已由厂家调配完成,进厂后无需进行调漆工序,可直接使用。 UV 辊涂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 UV 漆辊涂、流平、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水性 UV 辊涂线设置在密闭涂装车间内,辊涂、流平、固化等过程产生的油漆废气由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涂装线砂光粉尘通过车间内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不低于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UV 漆涂装车间参数 60m×8m×3.2m,密闭设计; 组装:对涂装后的竹制品进行组装打包,打包完成后的即为成品; 竹装饰件:砂光完成后的竹装饰件即为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精抛选片:烘干后的成品竹片根据特定的尺寸对竹片进行加工和打磨; 砂光:对精刨完的竹片进行二次加工,使其表面光滑; 施胶: 委托外加工 框锯:委托外加工 热压定型: 委托外加工 裁剪:按照不同的尺寸对竹板进行裁剪,使其成为特地形状; 砂光:对裁剪完的竹板进行加工,使其表面光滑。 涂装:砂光完成后的竹制品按客户需求,需进行涂装工艺,涂装车间设置 1 条 UV 漆辊涂线,采用四底两面涂装工艺,底漆烘干后进行砂光处理。本项目采用的水性 UV 漆已由厂家调配完成,进厂后无需进行调漆工序,可直接使用。 UV 辊涂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 UV 漆辊涂、流平、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水性 UV 辊涂线设置在密闭涂装车间内,辊涂、流平、固化等过程产生的油漆废气由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高约30m 高排气筒排放。涂装线砂光粉尘通过车间内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高约30m 高的排气筒排放。UV 漆涂装车间参数 60m×8m×3.2m,密闭设计; 组装:对涂装后的竹制品进行组装打包,打包完成后的即为成品;竹装饰件: 砂光完成后的竹装饰件即为成品。 |
| 通过实地踏勘并对比企业环评文件,企业目前竹片烘干、施胶、框锯、热压工序未实施,为委外加工,其余工艺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公司进行处理。 2、废气:DA001砂光、精刨选片、裁剪废气集气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 高排气筒排放。 DA002施胶、定型废气经集气罩集气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DA003辊涂、流平、固化废气集气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DA004涂装线砂光废气集气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 高排气筒排放。 DA005锅炉废气集气后于不低于 15m高排气筒排放。 DA006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风机设置隔声罩;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区域;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引起的噪声;生产时关闭门窗,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原料及成品的搬运、装卸做到轻拿轻放。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袋装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排放;本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工业固废主要为边角料、集尘灰一般废包装物、废液压油、废胶水、油漆包装桶、废活性炭。边角料、集尘灰一般废包装物****公司处理。废液压油、废胶水、油漆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公司进行处理。 2、废气:DA001砂光、精刨选片、裁剪废气集气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30m 高排气筒排放 DA003辊涂、流平、固化废气集气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30m高排气筒排放。 DA004涂装线砂光废气集气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30m 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企业采取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位置,生产时关闭门窗,平时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等降低噪声排放。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袋装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排放;本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工业固废主要为边角料、集尘灰一般废包装物、油漆包装桶和废活性炭。边角料、木工集尘灰、一般废包装物****公司处理。涂装线砂光集尘灰、油漆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
| 1、废气:企业锅炉并未投入使用,因此无锅炉废气产生。企业员工食堂项目并未实施,因此无废气产生。企业施胶、定型工序采用委外加工,故无施胶、定型工序废气产生。 2、固废:企业施胶、定型工序采用委外加工,故无施胶、定型工序固废产生。企业施胶、定型工序采用委外加工,故无废液压油和废液压油桶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48 | 0 | 0 | 0 | 0.048 | 0.048 | |
| 0 | 0.019 | 0 | 0 | 0 | 0.019 | 0.019 | |
| 0 | 0.001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96 | 0 | 0 | 0 | 0.196 | 0.196 | / |
| 0 | 0.042 | 0 | 0 | 0 | 0.042 | 0.042 | / |
| 1 | 布袋除尘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DA001砂光、精刨选片、裁剪废气集气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30m 高排气筒排放 | 针对布袋除尘装置出口,监测3次/周期、监测2天 | |
| 2 | 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DA003辊涂、流平、固化废气集气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30m高排气筒排放 | 针对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进出口,监测3次/周期、监测2天 | |
| 3 | 布袋除尘装置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DA004涂装线砂光废气集气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30m 高排气筒排放。 | 针对布袋除尘装置出口,监测3次/周期、监测2天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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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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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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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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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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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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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