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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25)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区移民安置区水源地保护及配套设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于 2026 年2月 5 日在**市**区主持召开了**区移民安置区水源地保护及配套设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一致认为,本项目基本落实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工/180****5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