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发文时间 | 2026-02-06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政府 关于固地(G)〔2026〕—2号、3号、4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 | ||
******局:
你局《关于固地(G)〔2026〕—2号、3号、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固自然资发〔2026〕8号)收悉,****委员会第44次、****政府专题会议第43次会议研究,同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批复如下:
一、出让宗地编号、权属情况
宗地编号:宗地编号:固地(G)〔2026〕-2号、固地(G)〔2026〕-3号、固地(G)〔2026〕-4号。
权属情况:固地(G)〔2026〕-2****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彭堡****电站(100MW/400MWh)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5〕436号)文件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界址清楚,权属明确。该宗地所占地类为:林地,面积25635平方米,草地,面积132平方米。其他农用地,面积280平方米。
固地(G)〔2026〕-3****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彭堡****电站(250MW/1000MWh)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5〕437号)文件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界址清楚,权属明确。该宗地所占地类为:林地,面积50676平方米;草地,面积215平方米;其他农用地,面积2425平方米。
固地(G)〔2026〕-4****人民政府《关于**河100MW/400MWh共享储能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5〕438号)文件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界址清楚,权属明确。该宗地所占地类为:耕地,面积21089平方米,其他农用地,面积1516平方米。
二、地块位置、面积、出让条件
固地(G)〔2026〕-2号位于**区彭堡镇蒋口村;四至:**彭堡镇蒋口村林地、南至彭堡镇蒋口村林地、西至彭堡镇蒋口村林地、北至彭堡镇蒋口村林地,面积26047平方米(合39.07亩)。
固地(G)〔2026〕-3号位于**区彭堡镇蒋口村;四至:**彭堡镇蒋口村林地、南至彭堡镇蒋口村林地、西至彭堡镇蒋口村林地、北至彭堡镇蒋口村林地,面积53316平方米(合79.97亩)。
固地(G)〔2026〕-4号位于**区彭堡镇申庄村;四至:**彭堡镇申庄村耕地、南至彭堡镇申庄村其他林地、西至彭黑公路、北至彭堡镇申庄村其他林地,面积22605平方米(合33.91亩)。
出让条件:以上3宗地块出让条件均为净地。
三、规划用途及设计条件
根据《**市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26>固规条字3号)通知单:
1.固地(G)〔2026〕-2号地块土地使用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其他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0.03,建筑系数≥4.74%,建筑总高度控制在5.5米以内,总建筑规模控制在1236平方米。
根据《**市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26>固规条字4号)通知单:
2.固地(G)〔2026〕-3号地块土地使用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其他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0.02,建筑系数≥2.32%,建筑总高度控制在5.5米以内,总建筑规模控制在1236平方米。
根据《**市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2026>固规条字2号)通知单:
3.固地(G)〔2026〕-4号地块土地使用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其他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0.04,建筑系数≥2.19%,建筑总高度控制在8.7米以内,总建筑规模控制在847.27平方米。
以上3宗地其他建设规划指标详见《**市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
四、土地出让年限、建设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该3宗地出让年限均为50年。
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2年建设完成。
五、出让宗地价格、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39号令)及土地评估结果,建议该3宗地出让价分别为:
1.固地(G)〔2026〕-2号以每亩15万元出让,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伍佰捌拾陆万零伍佰元整(¥****500元),竞买保证金伍佰捌拾陆万零伍佰元整(¥****500元),增价幅度叁拾万元整(¥300000元)及其整数倍。
2.固地(G)〔2026〕-3号以每亩15万元出让,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壹仟壹佰玖拾玖万伍仟伍佰元整(¥****5500元),竞买保证金壹仟壹佰玖拾玖万伍仟伍佰元整(¥****5500元),增价幅度陆拾万元整(¥600000元)及其整数倍。
3.固地(G)〔2026〕-4号以每亩15万元出让,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伍佰零捌万陆仟伍佰元整(¥****500元),竞买保证金伍佰零捌万陆仟伍佰元整(¥****500元),增价幅度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及其整数倍。
以上3宗地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六、出让方式
按照《**回族自治区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委托****向社会公开出让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按照《**回族自治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办法》规定组织出让。
七、成交确认
竞买人在**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参加竞买,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交易结束后交易机构向竞得人发放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在接收到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签订《成交确认书》,按《成交确认书》的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出让价款缴纳方式。
****政府
2026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