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襄城县鸿祥光电有限公司年加工500万只光学镜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河南-许昌-襄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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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文机关:

****环境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06日

有 效 性:

有效

关 键 字:

其他

关于****年加工500万只光学镜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许环襄建审〔2026〕3号

关于****年加工500万只光学镜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25MAK0AQBY7W)上报的由****编制完成的《****年加工500万只光学镜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工程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2.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紫云镇石庙羊村,选址符合规划。项目总占地面积520平方米,建成后年加工500万只光学镜头。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万元。

五、营运期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铣磨、精磨、抛光废水经设备自带的循环过滤装置过滤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超声波清****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铣磨、精磨、抛光工序,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铣磨机、精磨机、抛光机、芯取机、超声波清洗机、真空镀膜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应采取减震、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后排放,厂界噪声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包装桶(含油)、含油废玻璃渣、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项目不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七、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生产前应申领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进行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环境局****大队负责对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并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6年2月6日

报告表最终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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