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白台子城镇综合单元城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审批
辽宁-锦州-凌海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市白台子城镇综合单元城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时间:2026-02-06

《**市白台子城镇综合单元城镇国土空间

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依据自然**部发布《自然**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以及实施城乡开发建设、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的法定依据,是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完善功能配置、激发发展活力的实施性政策工具。详细规划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及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等类型。各地在“三区三线”划定后,应全面开展详细规划的编制,并结合实际依法在既有规划类型未覆盖地区探索其他类型详细规划。”为指导**市市域实施城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城镇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以及实施城镇开发建设、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具有法定依据,优化城镇空间结构、完善功能配套,特编制《**市石**镇综合单元城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为**市白台子城镇综合单元,由白台子镇城 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构成,****政府所在地的 综合服务组团以及位于** 102 国道两侧以石材加工为主的 工业组团,总面积 182.4364 公顷。

1.主导功能

依据**市白台子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区域** 供给、产业基础等因素,确定本单元以综合服务及工业发展 为主导功能,在满足基本的居住以及日常生活配套服务的基 础上,重点为单元发展石材加工等提供用地空间及服务保 障。

2.空间结构

统筹衔接城镇居住、产业等组团布局,结合单元地形地 貌等自然条件,依托城镇主干路、****中心和城镇功能 片区等,形成“一心三轴七片区”的城镇空间结构,“一心” ****政府****服务中心,“三轴”分 别为城镇综合服务组团沿城镇主干路、次干路形成的两条综合服务发展轴以及工业发展组团沿 102 国道(京抚线)形成 的工业发展轴,“七片区”为七个城镇功能片区,包括 3 个 居住生活片区,4 个工业仓储片区。

3.用地布局

单元范围总面积 182.4364 公顷,依据《国土空间调查、 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确定单元内土地用途分类,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居住用地(三级类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 66.0248 公顷,占规划总面积的 36.1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机关团体用地、 中小学用地、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面积分别为 2.6317 公顷、 3.8280、0.6295 公顷,分别占规划总面积的 1.44%、2.10%、 0.35%。

商业服务业用地(二级类为商业用地)面积为 5.1048 公 顷,占规划总面积的 2.80%。

工矿用地(三级类为二类工业用地)面积为 78.4262 公 顷,占规划总面积的 42.99%。

仓储用地(三级类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 0.8868 公顷,占规划总面积的 0.49%。

交通运输用地(二级类为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为 19.7719 公顷,占规划总面积的 10.84%。

公用设施用地(二级类分别为供水用地和供电用地)面积分别为 0.0803 公顷、0.3233 公顷,分别占规划总面积的 0.04%、0.18%。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二级类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 广场用地)面积分别为 0.9883 公顷、3.4504 公顷、0.2904 公 顷,分别占规划总面积的 0.54%、1.89%、0.16%。

4.城镇社区生活圈

规划以“一老一小”服务为核心,按照 15 分钟、5—10 分钟两级步行可达的空间尺度,构建覆盖全年龄段、功能复 ****社区生活圈,围绕 15 分钟、5—10 分钟两个层级配 置服务设施,完善就近服务,营造全龄**、环境优美、设施配套齐全、****社区生活圈。基于单元范围, ****政府的综合服务功能构建 15 ****社区生活圈,****村委会构建 5—10 ****社区生活圈。

5.公共管理设施

****机关团体用地,按照分级分类、均等可享原 则,以经济适用、服务多元、方便群众、便于服务为目标, ****机关团体用地,保障行政办公基础功能。****村委会,在规划期内结合城镇化进程与人口集聚情况,****服务站,****服务大厅等配套设施,作为基层综合服务枢纽;同步****服务中心的配套设施,形成“镇级中心+社区站点”的便民服务架构。

6.公共服务设施

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 和《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规划单元内公共服务设施参照基础保障型服务要素配置建议进行配置,并结合实际需求融入品质提升型服务要素,构建层级清晰、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

(1)文化设施

依据基础保障型服务要素配置建议,15 ****社区生 ****活动中心, 5—10 ****社区生活圈应配 置文化活动站。结合白台子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照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分布情况,规划在综合****服务中心新增 1 ****中心,主要开展图书阅览、科普知识宣传与教育、球类、科技与艺术等活动。此外,****服务站规划保留王家楼村现有的 1 处文化活动站,主要开展书报阅览、文娱、健身等活动;工业组团因功能结构及居住人口较少等原因,不单独设立文化设施,与综合****中心**共享文化设施。

(2)教育设施

依据基础保障型服务要素配置建议,15****社区****初中, 5—10****社区****小学和幼儿园。结合**子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照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分布情况,规划保留单元北****学校1所,能够满足单元内适龄学生入学需求。规划保留单元内现有的1所幼儿园,规划配置1所幼儿园,保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

(3)体育设施

依据基础保障型服务要素配置建议,15 ****社区生 活圈应配置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5—10 ****社区生活 圈应配置中型或者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结合 5—10 分钟城 镇社区生活圈,按照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分布情况,****广场用地规划配置 2 处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用于各种球类运动、****广场舞等活动。工业组团内结合公园绿地规划配置 1 处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用于各种球类运动、****广场舞等活动。

(4)卫生设施

依据基础保障型服务要素配置建议,15 ****社区生 ****服务中心,5—10 ****社区生活圈宜配 ****服务站。结合白台子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照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分布情况,规划依托位于白台子镇****中心医院提供医疗服务。此外,综合服务组团内结 ****服务站,规划保留王家楼村村现有的 1 ****服务站。 工业组团不单独设置卫生设施,与综合****中心**共享医疗卫生**。

(5)为老服务设施

依据基础保障型服务要素配置建议,15 ****社区生 活圈应配置养老院,5—10 ****社区生活圈应配置老年 活动室、****中心。结合白台子镇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按照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分布情况,规划在综合服务组团内设置 1 处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满足单元内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此外,****服务站,规划配置 1 ****活动室和 1 ****中心,规划不单独占地。工业组团内不设置为老服务设施,与综合服务组团共享养老服务设施。

(6)商业服务服务设施

规划构建层级完善、功能复合、****社区商业服 务体系。在 15 ****社区生活圈层面,依托单元综合服 务区和居住生活区内现状集贸市场、餐饮店、超市等商业服 务业设施,合理增设旅店、金融保险以及旅游服务等设施, 提升区域综合服务能力。新型设施方面,****停车场、 加油加气站、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区域合理增建充电设施, 规划在****加油站等区域配置 1 处充电站;在 5—10 ****社区生活圈层面,规划结合居住生活区,通 ****服务站、闲置建筑改造等方式,****社区食堂、 便民超市、快递驿站等设施,满足日常需求。

7. 绿地系统

(1)公园绿地

单元内公园绿地控制要求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 标准》(GB 50180—2018)等相关标准的规定,规划在综合服 务组团的东部,结合自然水系,** 2 处公园绿地,面积为 0.9227 公顷,在工业组团南侧,居住区相对集中区域** 1 处公园绿地,面积为 0.0656 公顷,形成供居民休闲游憩为主, 兼具生态、景观、文教、体育和应急避险等功能的绿地和开敞空 间,具体实施中可根据单元内的功能布局适当调整,在单元内统筹平衡。

(2)防护绿地

单元内沿 G102 国道京抚线两侧、二类工业用地周边布 设带状防护绿地,防护绿地面积 3.3172 公顷,形成以隔音和 防尘为主要目的,兼顾卫生、隔离、安全、生态防护功能的防护绿地系统。通过栽植树木等措施美化环境,营造舒适、美丽的自然环境。绿色植物与周边建筑、道路广场等有机融合,构成各具特色的自然风景和人文景观。

(3)广场用地

****广场用地 2 处,面积 0.2904 公顷,承担集会、 文化展示等公共活动功能,满足居民日常休闲、建设需求。 广场用地规划注重融合地域民俗文化特色,配套建设休憩设施、无障碍通道,同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采用透水铺装、植草沟等生态措施,提升城镇生态韧性。

8.开敞空间

单元内依托城镇公园绿地、广场用地、防护绿地景观, 以城镇绿道、慢行系统、公共通道为纽带,强化公共空间的贯通性,营造城镇与郊野相融合的开敞空间网络。科学合理配置无障碍设施、休息座椅和智慧信息服务等配套设施,改善公共空间品质,提升开敞空间的安全性和舒适度

9.景观风貌

(1)街道空间

主干路街道空间应较为开敞,采用局部空间放大、不等宽的手法,将广场、绿地引入街道空间中,使街道空间丰富多彩,提升街道空间总体形象;次干路街道空间设计应满足人的活动需要,并根据街道的功能特点,****广场,丰富街道的空间景观;支路街道设计应兼顾交通疏导、生活服务、空间体验,既要衔接主干路、次干路居住区内部,又要承载居民日常活动,重点强调服务功能。支路的建筑立面设计应整齐统一,干净利落,与建筑主要立面协调一致。

(2)景观节点

针对单元出入口,要合理设置景观或雕塑小品,搭配不同层次的乔、灌、草植物,丰富单元出入口景观;针对主要干道界面,要结合道路旁、建筑旁绿化,分层搭配乔、灌、草植物,形成错落有致的道路界面景观;针对公园绿地,要满足居民休闲、健身、游憩功能,协调配置标识性雕塑小品,加强地表绿化和休闲设施布设,提升公园绿地的景观价值和服务功能。

10.建筑控制

(1)建筑风格

单元内建筑风格应简洁现代,展现新时代的特征,在节能、生态等方面的先进建筑技术应得到应用,以降低能耗和对环境的影响。居住建筑风格强调片区协调整体化,大区域可以形成不同的局部风格,各个部分之间可风格迥异,但要从整体上达到完美、协调的效果,营造起伏有序、富有层次感和韵律感的天际线;公共建筑风格应协调统一,注重与周边环境和居住建筑风貌相协调,打造简洁、实用的公共建筑风貌,适应居民生产生活习惯,合理配置建筑空间组合;工业建筑为满足大型设备和生产线的需求,常采用大跨度钢结构或混凝土框架,外观设计通常简洁,少有复杂装饰。

(2)建筑体量

单元内居住建筑在满足功能的基础上保持整体的简洁稳重的格调,建筑体量以中小尺度建筑为主,居住建筑面向街道或公用区域的立面开口和实墙面积比应接近2:3;办公建筑体量以大中尺度建筑为主,面向街道或公共区域的立面开口和实墙面积比应根据建筑功能需要来确定,并应保证多数房间拥有大致一样的自然采光要求;商业建筑根据其类型不同确定体量,综合体类和商务办公类建筑平面体量感较强,以多层为主,酒店建筑可以根据其性质灵活确定,沿街底商体量较小,以低层为主;工业建筑一般为满足大型设备布局和生产线需求,通常跨度较大,跨度可达30米以上,此外为适应设备高度和通风需求,工业建筑的层高较高,层高通常≥6米,重型工业厂房檐口高度不超过18米。

(3)建筑色彩

单元内建筑色彩首先应在总体上协调统一,在统一的基础上,必须符合整个城镇功能分配,具体应分区设置。单体建筑外墙不宜使用红色、蓝色等强烈浓重色彩。外墙建筑材料应重视石材等地方材料的运用,其中居住建筑,应选择柔和、温暖的色调。商业建筑可以使用较为鲜艳、醒目的色彩。工业建筑色彩应保持中性或冷色调。公共建筑可以选择较为稳重、典雅的色彩。

(4)广告和标识

单元内广告和标识的安置宜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不应破坏建筑空间,一般近人尺度范围内禁止安置大型广告,要与街道、建筑环境相适宜,统一设计安装。应通过建筑标志系统、设施标志系统、机动车路标系统以及步行道标志系统的设计形成一套有序明确的标识系统。

(5)无障碍设计

在单元内的特色活动空间、慢行系统、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建筑物出入口等区域,有高差的地方均应设计方便步行或轮椅通行的坡道。在主要的人行道铺设连续的盲人行走的专用线设施。结合步行空间设计带座椅的休息场所,以给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步行困难者提供方便。公共场所中公厕的设计须考虑为残疾人和儿童设置专用设备。

11.区域交通

本单元落实**市和白台子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 G102 国道京抚线、乡级公路红大线与彭白线等综合交通设施布局,加快推进红大线与彭白线升级改造工程,满足城镇内部主要干路与各级公路对外交通的衔接。

12.道路交通

本单元按照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道路进行道路网 设置。

主干路是城镇道路网的骨架,以交通功能为主。单元内在综合服务组团与工业组团分别各规划一条横向主干路,断面形式均为一块板,红线宽度为 24 米,机动车道为双向四车道,宽 14 米。两侧各设置 5 米宽人非共板,通过高差和不同铺装材质实现物理隔离,****车行道侧 为 3 米宽非机动车道,外侧为 2 米宽人行道。

次干路与主干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综合服务组团内规划五条次干路,工业组团 内规划两条次干路,断面形式均为一块板,红线宽度为 16 米,机动车道为双向两车道,宽 10 米,两侧各设置 3 米宽 人非共板,通过高差和不同铺装材质实现物理隔离,其中靠 车行道侧为 2 米宽非机动车道,外侧为 1 米宽人行道。

支路以服务功能为主同时连接主次干路,支路断面形式 均为一块板,红线宽度均为 10 米,机动车道宽 7 米,机非混行。两侧各设置 1.5 米宽硬路肩,用于临时避让或设置设施杆柱。

13.静态交通

结合本单元功能布局、人口及产业发展需求,构建“配建为主、公共为辅、路侧补充”的静态交通体系。各类建设用地停车配建指标参照《**市建筑物配建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政府令第 5 号),结合地块规划用途与容积率综合确定。**配建车位预留不小于15%的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规****政府、村委会、****中心等****停车场在非高峰时段向社会错时共享开放,并增设充电桩,提升设施利用效率与服务能力。在保障道路通行功能的前提下,在次干路与支路的适当位置,规范设置限时路内停车泊位。居住区及公共建筑应按照标准配建充足的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其布局应处理好与机动车、行人交通的空间关系,保障动静交通顺畅 衔接,互不干扰。

14. 交叉口控制

单元内规划道路交叉口采用平面交叉,主次干路交叉口 宜采用渠化和信号灯进行控制。交叉口采用“凸型”或“平 坡”设计,确保交叉口无积水。不同方向道路的横坡、纵坡需**过度,避免形成“驼峰”或“洼地”。

15.给水设施

(1)用水量预测

单元内用水主要为居民生活、公共服务和工业生产用水,经预测最高日用水量约为 0.72 万 m 3 ,平均日用水量约为 0.48 万 m 3 。

(2)供水水源

单元内供水水源现以王家楼村地下水源作为备用水源, 远期结合“辽西北供水工程”,****中心**供水管 网。

(3)给水管网

结合乡道红大线和 G102,规****中心** LXB 供水二期供水管网。单元内通过主次干路规划配水干管,沿支路铺设配水支管。给水管网原则上敷设在道路两侧的人行道或绿化带下,并强化节水工程建设,给水管网漏损率不超过 10%。配水管网管径为 DN150~DN500。

16. 雨水设施

(1)雨水排放

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管网可采用暗管、 暗沟或明渠等形式,依据雨水排放原则和雨污分流制要求,利用地形坡度,尽量采取重力自流方式就近排入水体或低洼湿地,减小雨水管渠断面及埋深。雨水管网采用暗管排水时,管材可选用钢筋混凝土管,管道接口采用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管道基础根据管道不同的埋设深度,采用对应的混凝土基础。本单元内雨水管网管径为 DN300 ~ DN1200。

(2)雨洪利用

在保障雨水排除安全的基础上,进行雨水**化利用。 优先考虑雨水补充景观水体和下渗补充地下水,其次将雨水收集用作绿地及道路浇洒用水,余量雨水经雨水边沟收集后就近外排进入行泄通道。

17. 污水设施

(1)排水体制

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2)污水量预测

根据用水量测算,污水排放系数取 0.75,考虑10%的地 下水渗入,预测本单元污水排放量约为 0.49 万 m 3 /d。

(3)污水处理设施

规划期内,在综合服务组团南侧,红大线公路西侧规划 ****处理厂 1 处,满足综合服务组团与工业组团生活 污水处理需求。工业组团内产生的工业废水鼓励企业采用 “两次沉淀+污泥浓缩”的处理技术,达到循环利用标准后 供企业循环使用,实现园区生产废水零排放。

(4)污水管网

污水管网沿单元内规划路网敷设,其中综合服务组团与23 工业组团收集的污水统一输送****处理厂进 行处理,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李家店河。主干管尽量按照 道路竖向由高到低布置,支干管尽量满足道路竖向由高到低 接入的要求,在地势低****泵站。规划污水主 管网管径为 DN300~ DN800.

生活污水、生产污水等必须严格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规划远期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18. 供电设施

(1)负荷预测

电力负荷预测采用单位建设用地面积负荷指标法进行预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取负荷指标,预测本单元最大用电负荷约为18.79MW。

(2)供电系统

本单元电源引自高峰 66kV 变电站,在综合服务组团东 侧设有 1 处 10kV 变电站。供电管线沿主要干路进行敷设。 为提高供电可靠性,开闭所宜结合各地块建筑物布局统一考 虑。单元内建筑物与高压线路的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现行城 镇电力规划建设相关规定,各项建设活动必须遵守高压线走 廊防护宽度的要求。

19. 燃气设施

(1)用气量预测

按照实际服务管理人口和人均用气需求,预测本单元年用气量约为136.14万m3。

(2)气源

结合本单元的实际情况,近期规划燃气采取瓶装液化气 供应,远****中心**燃气管网。

(3)燃气管网

规划远期本单元采用中、低压二级制管网系统。其中, 中压管线沿主要市政道路敷设,供气管线呈环状构成完备的 中压供气系统,管径 DN150~DN300;低压管线按地块供气 需求进行设计敷设。燃气调压站按 500 米服务半径设置。

20. 供热设施

(1)热负荷预测

根据单元内规划用地面积和容积率,同时考虑各种类型建筑物的实际采暖率,预测本单元最大热负荷需求为22.68MW。

(2)热源

规划期内,本单元内不采用集中供热方式,鼓励单元内居住、商业和公建等用地采用分散式清洁能源供热,逐步推广可再生能源、空气源热泵供暖,鼓励采用“太阳光热+热 泵”或“太阳光热+电”互补模式。

21. 通信设施

(1)通信管网

规划通****中心**电信线网,通信线路采用地埋管道全塑通信光缆。

(2)网络设施规划

在单元内构建宽带网,敷设主干光纤,各部门可将其局域网或单个用户端通过光纤与主干网互联,实现图文数字传输和处理,做到**共享、通讯快捷的目的;单元将实现光缆到路边的宽带接入,以适应用户对多媒体通信、宽带等业务的需要,并要求各用户积极接入,建设统一、高效的信息高速公路。加强有线电视传输网络建设,有线电视入户率应达到100% 。

22.环卫设施

(1)生活垃圾处理与处置

(a)生活垃圾量预测

根据单元内现状人均日产垃圾量,结合城镇生活垃圾的规划人均指标及用地布局情况,预测本单元内生活垃圾产量约为11.7t/d。

(b)垃圾收集与转运方式

在公共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废物箱。居住区内应推广袋装垃圾收集方式,使垃圾不落地、密闭收集,并设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大于 70 米。规划用垃圾压缩车将垃圾从垃圾收集点或密闭垃圾箱运到垃圾中转站,然后由机械化车辆运出,统一****处理厂进行处置。

(2)固体废物处置

(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遵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鼓励石材加工企业积极推广石材线切割技术,提高出材率,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规划单元内部形成“石材加工—固废处理—绿色建材”的内部循环,实现固废 100%**化利用。对于固体废弃物按其可利用性质分类多途径回收利用,其中石粉、石渣、污泥可用于生产人造石材、水泥掺合料、环保砖、建筑陶瓷等,边角料用于制作建筑用骨料、石材拼花、马赛克等。

(b)危险废物的安全储存与处置

单元内企业应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贮 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23) 等相关要求,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有隔离设施、警报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单元内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在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文件的要求以及“减量化、**化和无害化”的原则进行管理。

(3)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在主要道路设置间距为 300—500m,一般街道 间距不大于 800m。其中独立式的公厕应按照现行《城市公共厕所和设计标准》(CLL14—87)设计和建造,并与相邻建筑物间宜设置不小于 3m 宽的绿化隔离带,附建式的公共厕所应结合主体建筑一并设计和建造。公共厕所周围应绿化,厕所的附近和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统一标志。

(4)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a)大气排放标准及污染控制措施

排放标准。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化合物的排放应执行超低排放限值。

控制措施。加强对单元内工业项目的除尘设施管理,保证烟尘、粉尘达标排放;改变能源利用结构,推广新型环保技术,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加强单元内绿地建设,提高绿地覆盖率。

(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污染控制措施

排放标准。单元内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加强污染源的治理,减少废水排放率,提高废水综合利用率。规划单元内生活污水以及工业废水由单元内污水干****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周围水体;工业废水排入污****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控制措施。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加强污染源的治理,减少废水排放率,提高废水综合利用率。保证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合理保护与利用水**,完善排污管网,污水处理由单元内污水干****处理厂处理。工业污水大力推广一水多用、重复利用、循环套用、中水回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节水工艺等措施提高用水效率,降低生产水耗,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提高废水回用率,形成长期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c)固体废弃物处理及污染控制措施

处置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执行。

控制措施。采用有力的管理措施,确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目标,妥善处理固体废物,最大限度地降低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生活垃圾通过转运****填埋场,防止在堆存和处理过程中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d)噪声区划及污染控制措施

区域划分标准。噪声排放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标准。

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噪声污染防治法规,依法控制各类噪声源,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方面对噪声扰民企业,要进行限期治理,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关、停和搬迁;新、改、扩建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规定。

23.管线综合

(1)平面管线综合

本单元内各类管线****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为:电力、通信、给水、燃气、污水、雨水。单元内各管线平面布置应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2016)关于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筑物体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要求。各种管线尽量采用直埋敷设的方式进行布置。

(2)竖向管线综合

管线竖向布置与管线的埋深及管径的大小紧密联系,各 种管线之间要有足够的垂直距离,方能保证道路下管线走向 的通畅。当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管线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通信、电力、燃气、给水、雨水、污水。当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宜按下列规定处理:压力管线宜避让重力自流管线,易弯曲管线宜避让不易弯曲管线,分支管线宜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宜避让大管径管线,临时管线宜避让永久管线,工程量小的管线让工程量大的管线,检修次数少的、方便的管线让检修次数多的、不方便的管线。

24.消防

单元****消防站,根据白台子镇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凌**乡消防规划,金城造纸厂、石山消防站可满足单元消防任务需求。消防水源由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给。同时,充分考虑利用周边地表水源,配套建设地表水消防取水设施,作为消防应急水源。

单元内的各项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消防规范、防火等级,健全消防设施,在工程规划建设时保留消防通道,33 确保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重点保护次生灾害危险源,如生产易燃、易爆、****工厂和储存库等。避震疏散场所距次生灾害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国家现行重大危险源和防火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四周有次生火灾或爆炸危险源时,应设防火隔离带或防火树林带。避震疏散场所与周围易燃建筑等一般地震次生火灾源之间应设置不小于 30 米的防火安全带;****工厂仓库、供气厂、储气站等重大次生火灾或爆炸危险源距离应不小于 1000 米。避震疏散场所内应划分避难区块,区块之间应设防火安全带。避震疏散场所应设防火设施、防火器材、消防通道、安全通道。

25.道路竖向规划

单元内道路竖向设计充分考虑地形特征及现状道路竖向条件,充分利用地形组织道路排水,同时兼顾周边建设用地的竖向衔接,统筹考虑雨污水管网重力流排放需求与道路工程土方平衡,落实白台子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防洪排涝标准,保障道路通行安全与工程建设经济性。****车行道最大纵坡 7%,最小纵坡 0.3%;****车行道最大纵坡 8%,最小纵坡 0.3%;****车行道最大纵坡 8%,最小纵坡 0.3%。非机动车道最大坡度 3%,最小纵坡 0.2%。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交叉口纵坡不大于3%。特殊情况下部分道路经论证,最大纵坡可适当增加。道路的横坡宜为 1.0%—2.0%,确保雨水汇至排水设施。

26. 地坪标高设计要求

本单元内地坪竖向规划设计是以保留用地、维持生态、满足防洪要求和尽量减少土方工程量为主导,满足用地开发建设的要求为依据进行控制规划设计的,有利于建设用地排水及出入口交通联系。场地设计标高宜比周边城镇市政道路的最低路段标高高 0.2m 以上,地块内部排水坡度需与道路排水方向一致;当****基地标高时,****基地的措施。

27. 竖向与排水

本单元内的排水管网应结合竖向设计,管道的布置力求 符合地形变化趋势,顺坡排水,线路短捷,减少管道埋深和管道迂回往返,降低工程造价,确保良好的水力条件。

28.单元地块划分及编号

根据单元范围内的用地布局和道路交通设施配置情况, 将本单元划分为 80 个地块,即地块 BTZCZDY—01 至地块 BTZCZDY—80。

29.规划用途兼容性指引

规划用地兼容应遵循“公益优先、保障安全、功能互利、环境相容”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技术标准。被兼容的建设内容不得对主要用地性质的建筑产生安全、环境、消防等负面影响。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在规划实施阶段,通过分类管控合理引导地块性质兼容、功能混合或复合利用,满足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节约集约利用空间**。本单元内各类规划用地的兼容性应符合《规划用地兼容表》的规定。

“完全兼容”是指在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上,混合其他一种或几种性质用地的用地规模比例可达100%。

“部分兼容”是指在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上,混合其他单种性质用地的用地规模比例不超过30%,或混合其他两种及两种以上性质用地的用地规模比例之和不超过40%。

“禁止兼容”是指在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上不允许混合或转变为其他用地性质。

各地块的开发建设原则上应符合各地块分图则所规定的用地性质。开发过程中,确因城镇发展需要变更用地性质时,应进行项目评估和规划设计,同时须报相关审批部门批准。

30.开发强度控制

落实白台子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本单元为Ⅰ级和Ⅱ级强度区及管控要求。单元内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宜高于2.0,建筑密度不宜超过 28%,建筑高度不宜高于 36 米,绿地率不宜低于 30%;机关团体用地容积率不宜高于 1.5,建筑密度不宜超过 30%,建筑高度不宜高于 24 米,绿地率不宜低于 35%;中小学用地容积率不宜高于 1.5,建筑密度不宜超过 30%,建筑高度不宜高于 18 米,绿地率不宜低于 35%;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容积率不宜高于 0.7,建筑密度不宜超过30%,建筑高度不宜高于 24 米,绿地率不宜低于 35%;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宜高于 2.0,建筑密度不宜超过 50%,建筑高度不宜高于 24 米;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宜低于 0.6,建筑系数不宜低于 30%,建筑高度不宜高于 24 米,工业用地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31. 建筑控制线

为保证城**全、景观塑造以及市政管线布置的需求,单元内的建筑控制线要符合《**市建筑间距、住宅**、建筑退让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其中规划综合服务组团内主干路红线宽度 24 米(红大线—彭白线沿线位于单元范围内部分区段),两侧建筑退规划道路红线不少于 10 米;工业组团内主干路红线宽度 24 米(G102 国道京抚线位于单元范围内部分区段),两侧建筑退规划道路红线不少于 16.5 米,两侧建筑退道路现状边沟不少于 20 米。具体实施中应根据空间环境、消防等技术要求,适当调整。

32. 机动车出入口

道路交叉口禁止开口线控制距离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城镇道路上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机动车出入口尽可能远离交叉口,在城镇道路交叉口附近开设机动车道口时,不得设置在交叉口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范围内,具体实施时可结合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33. 停车位配建

单元内各地块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预留停车位,居住类按照0.7个/户车位进行配建;办公类按照不低于0.5个/100m2建筑面积进行配建;商业类按照0.4个/100m2建筑面积进行配建;工业类按照不低于0.2个/100m2建筑面积进行配建,其中工业用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性用房按照0.6个/100 m2建筑面积进行配建。具体实施中参照《**市建筑物配建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34. 其他控制与规定

(1)工业用地

工业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工业项目建设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进入多层标准厂房,原则上不单独供地。

工业项目建设要严格控制绿地率,严格按照开发强度控制要求执行,用地范围内限制建造“****工厂”。

规划目标年应实现工业项目产生的废渣、废水、废气等 **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100%,园区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2)仓储用地

仓储用地的原料、产品的运输、装卸、储存,应当依照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贮存大量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除应有消防保卫设施外根据物品不同性质,应进行分区分类隔离贮存。个别性质极为特殊的物品,应单独贮存。

(3)过渡性规划管理规定

******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国土 空间规划实施保障体系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4〕76 号)文件要求,单元内地块在未实施土地征收前涉及村民**、改建、扩建、翻建自有住房的,可依据本规划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农民建房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基地,每户不得超过 300 平方米;农房原则上层高不宜低于 2.8 米,单层平屋顶住房主体总高度不宜超过 3.5 米,单层坡屋顶住房主体总高度不宜超过 5 米,多层住房主体总高度不宜超过 12 米。

35. 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加下划线的内容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规划强制 性内容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背或突破。

36.规划效力

在本单元内从事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等活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从事各项建设等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不得违背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37.规划实施及修改

****人民政府批准后,由**** 组织实施。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需参照《**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依据报批程序,现规划编制成果已通过专家评审出具了评审意见,为了切实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公平性、公正性,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的透明度,维护公共利益和规划范围内、外单位及个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使广大市民充分享有国土空间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3月5日)。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反映****服务中心城乡规划处。

联系电话:0416-****065

联系人: 代宏宇

邮寄地址:人民路1****中心城乡规划处

邮编:121200

****

2026年2月6日

附:

1.规划相关图件及内容

2.专家评审意见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附件(5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