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4 08: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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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600吨食用菌丝体和氨基酸等天然产物及衍生物项目
**省**市**区**山街道通济街2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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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筑总面积约2万平方米,对现有厂房车间及办公大楼改造装修,其中发酵提取车间2400平方米,无尘洁净车间3000平方米;新增种子罐、发酵罐、双锥真空干燥机、螺杆式空气压缩机、二合一筒锥过滤机、钢衬PE搅拌罐、三合一(过滤洗涤干燥机)、投料真空输送系统、离心机、蒸汽分汽包、混合机、包装机、纯水机组等设备,设置动力车间,仓储以及环保设施;开展年产1600吨食用菌丝体和氨基酸等天然产物及衍生物项目。
已按要求开展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发酵废气、大小呼吸废气、发酵罐消毒废气收集后通过酸喷淋+****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屋顶排气简(DA001)排放;工艺乙醇废气经水喷淋收集处理后,排气由管道排至室外排气筒(DA002);干燥、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屋顶排气简(DA003)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通过酸喷淋+****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屋顶排气简(DA004)排放;实验室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收集处理后,排气由管道排至室外排气筒(DA005);车间消毒废气及其余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HCl、甲醇、颗粒物等有组织排放限值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速率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应标准限值;
2、结晶滤液、****处理厂的营养液回收利用;纯水制备废水用于废气处理;热力管道冷凝水作为循环冷却系统补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设备清洗废水、干燥冷凝水、喷淋废水、洗膜废水、消毒用水、洁净服清洗废水、质检废水、蒸汽灭菌冷凝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处理站处理;3、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及公辅设施等,项目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中,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反渗透膜、收集的粉尘、废过滤器、失败发酵废料、浓渣、废活性炭滤饼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综合利用;废包装、废试剂瓶(HW49)、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HW49)、废气处理设施废过滤棉(HW49)等属于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021; 传真:0578-****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