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朝歌路东侧、锦绣**侧地块(C-02)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公示
二、公示公告类型:变更批前公示
三、用地位置:朝歌路东侧、锦绣**侧
总用地面积:1768.44平方米
建设用地面积:1531.98平方米
四、公示期限:30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6年02月06日—2026年03月25日
五、有效反馈意见方式:
1、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书面意见请邮寄******局意见箱。
2、联系方式:电话0392—****560,电子邮箱****@163.com
六、有效反馈时间:公示期间
七、附加说明:本地块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公示****机关提出申请。
八、详细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特此公示。
九、修改依据: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机关提出专题报告,****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1、协调规划引导与实施建设需要
原已批控规《**朝歌路东侧、锦绣**侧地块(C-02)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将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与周边居住小区用地性质保持一致,一定程度上对地块及周边的发展做出规划,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显现规划引导与实际建设的矛盾,地块周边居住小区已接近饱和,但缺乏必要的商业与商务用地场所,对此,需要从规划用地布局方面做出必要的修正与完善,以提高项目落实的可操作性。
2、调整用地划分,使用地布局更加合理
原控规地块东侧紧邻锦绣华庭小区,南侧紧邻海里苑小区,隔人民路向南为御祥园小区,隔锦绣路与**佳苑相对,地块周边多餐饮、建材等门店,缺乏超市、便利店等零售商业设施及商务办公场地。故修改用地性质,有助于统筹调整商业与居住等功能空间布局,提升土地整合利用效率,形成科学合理的生活圈服务体系,提升居民福祉水平。
3、土地利用与经济价值
集约高效:商业用地容积率通常高于住宅,商业开发比住宅更能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价值提升:商业地价与租金高于住宅,补缴地价后可显著提高土地资产价值,增强区域经济活力。
税收贡献:商业运营产生持续增值税、所得税等,为地方财政提供稳定税源,优于住宅一次性税收。
4、建筑规划布局
原地块东西约23m,南北约63m,典型的狭长地形,在原控规基础上进行强排方案设计,只适合建设两栋6层以下住宅,且为保证消防安全与转弯半径,楼房多设计为一个单元,实际居住条件不佳,若设计为多层高层住宅楼,亦会对周边小区**产生影响,故考虑实际情况,建议更改为商业用地,填补片区商业空白,****社区零售、餐饮、生活服务需求,提升15分钟生活圈便利度。
十、原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
地块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总用地面积:1768.44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531.98平方米,容积率:1.0<Far≤1.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4米,绿地率≥30%,建筑退线北侧≥3米,南侧≥6米,西侧≥3米,东侧≥3米。
十一、拟修改内容:
地块用地性质:商业用地(0901),容积率1.0<Far≤1.6,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18米,绿地率≥10%,建筑退线北侧≥6米,南侧≥5米,西侧≥5米,东侧≥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