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湖社区辖区内闲置用房出租项目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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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辖区内闲置用房出租项目 招租公告
2026-02-06 10:42:14

****社区辖区内闲置用房出租项目

招租公告

1、****社区辖区内闲置用房出租项目已经批准实施,现邀请合格的潜在****社区辖区内闲置用房出租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如下:

2.1项目地点: **市高新区境内。

2.2项目规模: ****社区辖区内闲置用房出租项目,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一标段:****社区辖区内闲置用房出租,建筑面积约97.75平方米;

2.3招租房屋简介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建筑面积

(m2)

本次底价

(元/m2/年)

本次底价

(万元/年)

租赁期

经营业态

投标保证金

(元)

****社区辖区内闲置用房出租项目

****社区辖区内闲置用房出租项目

97.75

476

4.65

五年

递交投标文件前告知经营业态

2000

注:(1)以上所示建筑面积为图纸标注建筑面积,具体建筑面积以现场为准。

(2)投标人请务必进行现场踏勘,****商铺的地理位置、建筑面积、使用状况、经营业态等情况,****商铺参与投标,如未认真踏勘现场,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招标能力的独立法人。

3.2该标的无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租赁标的以现场实际面积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

3.3不得经营加工自制食品及其他按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的物品。承租方必须保证房屋环境的整洁性与承租商的稳定性。

3.4标的租赁用途为商业,如涉及仓储则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3.5投标人在承租期间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带噪音和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加工作业,如有违反,招标人可立即取消其承租资格,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他损失。

3.6本房产按现状招租,投标人可自行去现场勘察,参加投标即视为对招租房屋的实际状况已充分知情,并基于自身自主意思表示参与投标。承租期内有关房屋的维修,养护,改造等一切支出(如房顶防漏,创文创卫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4、投标保证金

4.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4.4.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000元,各参加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须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详见前附表,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好,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标书代写

注: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17号)评定为 AA 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网”可查证。

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有效期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终止前)不得撤销撤回(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参照附件)。标书代写

在我市公共**交易领域存在履约不良行为,并在被记录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自动丧失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资格,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均可拒绝接受其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4.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投诉(异议)相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4.4.4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评标结束后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4.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投标人或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为本次承租金额(五年总租金)的5%,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招标人取消其成交人资格,在合同期满后且与招标人结清所有往来账款并且交还承租的房屋后予以无息退还。

6、出租房屋简介、租赁期限、租金底价

6.1投标对象介绍:具体平面布置请实地勘察。

6.2投标价格包含内容:****社区辖区内闲置用房出租项目

6.3租金底价:租金底价详见报价单;

6.4租赁经营期限:五年。

6.5租金:第一年租金为中标价,第二到第五年每年的租金为第一年中标价增长3%,投标成交后10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缴纳第一年租金(未按时足额交纳租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交房日期即为租期起始日。该价格为招标人净得价,所涉及物业管理费(物业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与租金同时缴纳)、房产税、水、电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7、本项目投标人应持本单位介绍信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26年 2 月 6日至2026年2月12日18时前到****领取招标文件(**市金融城6号楼1510室)(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153****6666)(微信同号,也可微信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2 月13 日15:00时整。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市金融城6号楼1510室。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向招标人告知经营业态,如投标人的经营业态不符合招标人的产业布局,则不得参与投标。标书代写

9、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10、发布平台:http://www.js-jt.net/

招标人:****

联系人:管先生

联系电话:0515-****7000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53****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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