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公示
| 序号 | 任务名称 | 制定任务依据 | 检查类型(日常/专项) | 实施主体 | 是否联合检查 | 联合部门 | 检查地域 | 实施层级 | 检查事项 | 检查方式 | 任务日期 | 是否涉企 | 检查对象 | 检查对象基数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上限 |
| 1 | 巡游出租车客运经营者检查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 第八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第四十七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 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省道路运输条例》(2014年制定)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 日常/专项 | **** | 否 | **县区域内 | 县级 | 对经营资质、人员管理、车辆管理、运营服务、动态监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核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巡游出租车客运经营者 | 计划对**县巡游出租车客运经营者进行检查 | 100% 覆盖。 | 1年4次 | |
| 2 | 道路客运经营者检查 | 《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修订) 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 《****客运站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三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 第九条、第四十六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 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修正)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 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和第五项 《**省道路运输条例》(2014年制定) 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 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四十条第一项、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日常/专项 | **** | 否 | **县区域内 | 县级 | 对经营资质、人员资质、车辆管理、动态监控、经营行为、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核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道路客运经营者 | 计划对**县道路客运经营者进行检查 | 100% 覆盖。 | 每季度全覆盖检查2次 | |
| 3 | 道路客运站经营者检查 | 《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修订) 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第七十条 《****客运站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 第十五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五条、第八十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八条、第一百条 《中华人民**国反恐怖主义法》(2018年修正) 第二十条、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 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九十四条、 第九十七条第六项、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和第五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 第三十三条 《**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项 《**省道路运输条例》(2014年制定) 第六十五条 | 日常/专项 | **** | 否 | **县区域内 | 县级 | 对经营资质、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经营行为、动态监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核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道路客运站经营者 | ****客运站经营者进行检查 | 100% 覆盖。 | 每季度全覆盖检查2次 | |
| 4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检查 | 《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修订)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条、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七十四条第三款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 第六条、第六条第二项、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 第十条、第四十六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 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 第三十六条、第九十九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修正)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省道路运输条例》(2014年制定)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 第十九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第五项 | 日常/专项 | **** | 否 | **县区域内 | 县级 | 对经营资质、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经营行为、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核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 | 计划对**县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进行检查 | 100% 覆盖。 | 1年6次 | |
| 5 | 道路危险货物(含放射性)运输经营者检查 | 《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修订)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条、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 第六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 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三项、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2009年制定) 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 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 第七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一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制定)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修正)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 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八十一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 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省道路运输条例》(2014年制定)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 第十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十七条 | 日常/专项 | **** | 是 | ******局、应急局 | **县区域内 | 县级 | 对经营资质、人员管理、车辆管理、动态监控、经营行为、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核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道路危险货物(含放射性)运输经营者 | 计划对**县道路危险货物(含放射性)运输经营者进行检查 | 100% 覆盖。 | 高风险企业:1年12次 (根据**实际,该项检查为重点检查事项,按照高风险企业1年12次的频次上限执行) |
| 6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检查 | 《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修订)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第七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 日常/专项 | **** | 否 | **县区域内 | 县级 | 对经营资质、经营管理、教学培训、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等方面的监管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核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 计划对**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进行检查 | 100% 覆盖。 | 1年4次 | |
| 7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修订)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 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至第八项 《**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2016年修正) 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 日常/专项 | **** | 是 | **县应急局 | **县区域内 | 县级 | 对经营资质、制度规程、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核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 | 计划对**县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进行检查 | 100% 覆盖。 | 一、二类维修业户:每季度抽查25%—26%,全年全覆盖检查1次; 三类维修业户每季度抽查12%-13%,每两年全覆盖检查1次。 |
| 8 |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检查 |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 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 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 《**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第五项 | 日常/专项 | **** | 否 | **县区域内 | 县级 | 备案或者变更备案;提供的租赁小微型客车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路行驶条件;是否建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管理档案或者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数据信息;是否在经营场所或者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明示服务项目、租赁流程、租赁车辆类型、收费标准、押金收取与退还、客服与监督电话等事项;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者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是否随车提供驾驶劳务。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核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小微型客车租赁的经营者 | 计划对**县小微型客车租赁的经营者进行检查 | 100% 覆盖。 | 1年2次 | |
| 9 | ****公司的监督检查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修正) 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八项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 《**省道路运输条例》(2014年制定)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 | 日常/专项 | **** | 否 | **县区域内 | 县级 | 1.经营资质检查:企业是否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是否与实际经营活动相符。 2.车辆管理检查: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和检测,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是否有效。 3.是否违规派单;4.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核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公司 | 计划对****公司进行检查 | 100% 覆盖 | 质量信誉考核A级以下企业1年12次, AA级企业1年6次,AAA级以上企业1年2次 | |
| 10 | 水路运输经营者检查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 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20年修正) 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国国际海运条例》(2019年修订) 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 日常/专项 | **** | 否 | **县区域内 | 县级 | 经营活动情况、资质保持情况、水路运输企业自有船舶运力配备情况,****运输部相关规定等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核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水路运输经营者检查 | 计划对**县水路运输经营者检查进行检查 | 100% 覆盖。 | 1年2次 | |
| 11 | **经营人通用检查 | 《中华人民**国**法》(2018年修正)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 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一条,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第一百零一条 《**经营管理规定》(2020年修正) 第六条、第七条、第七条第四项、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一项、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二项、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 《**设施保安规则》(2019年修正)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 《**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2022年制定) 第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省**管理条例》(2009年制定) 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 日常/专项 | **** | 否 | **县区域内 | 县级 | 经营活动情况、资质保持情况、水路运输企业自有船舶运力配备情况,****运输部相关规定等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核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经营人 | 计划对**县**经营人进行检查 | 100% 覆盖。 | 1年2次 | |
| 12 | 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及管理单位检查 | 《中华人民**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制定)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省高速公路条例》(2022年修正) 第十九条、第五十二条 | 日常/专项 | **** | 否 | **县区域内 | 县级 | 施工许可与审批、施工安全措施、现场管理、施工质量与进度、事故处理与安全职责履行等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核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及管理单位 | 计划对**县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及管理单位进行检查 | 100% 覆盖。 | 同一项目1年12次 | |
| 13 | 公路工程建设程序与建设市场检查 |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正) 第四条、第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 第二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国公路法》(2017年修正)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2019年修正) 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 第八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年制定)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 第四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 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制定) 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制定) 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2005年制定)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1年制定) 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省高速公路条例》(2022年修正)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省农村公路条例》(2025年修订) 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2003年制定) 第四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 日常/专项 | **** | 否 | **县区域内 | 县级 | 对交通运输工程资质资格、造价评审、计量支付、工程变更、新增单价、价差调整、绩效考评,及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核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从业单位 | 计划对**县公路工程建设单位、从业单位进行检查 | 100% 覆盖。 | 同一项目1年2次 | |
| 14 |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三条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 第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7年制定) 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3年制定) 第六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 日常/专项 | **** | 否 | **县区域内 | 县级 | 从业单位对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从业单位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从业单位质量责任落实及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情况、主体结构工程实体质量等情况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核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从业单位 | 计划对**县公路工程建设单位、从业单位进行检查 | 100% 覆盖 | 同一项目1年12次 | |
| 15 | 公路工程安全监管检查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制定) 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 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制定) 第二条、第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省农村公路条例》(2025年修订) 第二十条 | 日常/专项 | **** | 否 | **县区域内 | 县级 |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督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督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督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等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核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从业单位 | 计划对**县公路工程建设单位、从业单位进行检查 | 100% 覆盖 | 同一项目1年12次 | |
| 16 | 公路工程建设资金及造价监督检查 |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十二条 | 日常/专项 | **** | 否 | **县区域内 | 县级 | 资金分配与使用范围、资金分配原则与管理目标、资金使用监督、市场与工程质量监督等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核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从业单位 | 计划对**县公路工程建设单位、从业单位进行检查 | 100% 覆盖 | 同一项目1年2次 | |
| 17 | 对道路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 第58条、60条 | 日常/专项 | **** | 是 | **交警 | **县区域内 | 县级 | 1.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有效性,货物运输许可(危货车辆需危化品运输资质、押运人员证件)、装载货物是否与许可范围一致。2.客运车辆灭火器、三角警示架、应急锤、安全带是否完好可用,卫星定位装置运行正常等。3.货车栏板高度、超限超载情况等。 | 现场检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否 | **县道路客、货运输车辆 | 每月不低于15次 | ||
| 18 | 对船舶防污染的监督检查 | 《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 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 日常 | **** | 否 | **县区域内 | 县级 | 1. 防污染设备:油水分离器、生活污水处理器、垃圾储存装置等是否完好有效,应急吸油毡、围油栏等配备是否齐全。2. 单证与记录:油类记录簿、垃圾记录簿填写是否规范,船舶防污染证书、油污保险单证是否有效。3. 污染物处置: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船舶垃圾是否按规定分类收集、合规排放或移交接收单位,有无非法排放行为。4.应急管理:船舶油污应急计划是否备案,船员防污染应急操作培训及演练记录是否齐全。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核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是 | **、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维修、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的单位 | 计划对**县**、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维修、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的单位进行检查 | 100%覆盖 | 1年2次 | |
| 19 | 对船舶、船员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九条、第五十九条 | 日常 | **** | 否 | **县区域内 | 县级 | 船舶证书文书的检查、技术状况的检查、防污染方面的检查、营运行为的检查、船员资质证件的检查、履职情况的检查、人证一致性的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否 | **县船舶、船员 | 每月不低于1次 | |||
| 20 | 对通航环境及秩序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第十七、第十八、第五十九条 | 日常 | **** | 否 | **县区域内 | 县级 | 1.有无碍航物(沉船、漂浮物、违规建筑)。2.船舶是否按规定航路、航速行驶,锚泊是否合规,有无违规追越、横越行为。3.施工作业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作业区警示标识、防护措施是否到位。4.水上水下活动报备情况,恶劣天气预警及船舶应急响应落实情况。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否 | **县通航航道 | 每季度不低于2次 | |||
| 21 | 对航道通航条件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国航道法》第十七、第四十三条 | 日常 | **** | 否 | **县区域内 | 县级 | 1. 航道内有无沉船、暗礁、漂浮物、违规建筑等影响通航的障碍物。2.船闸、升船机等设施的运行状态、通航调度是否规范。3.桥梁、码头、管线等的建设审批手续,及净空高度、防撞设施是否达标。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2026-01-01至2026-12-31 | 否 | **县通航航道 | 每季度不低于2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