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实施好我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工作,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高服务质量和发展水平,提升农业经营效益,有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应,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与农户牵线搭桥,结合我区实际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要求,现就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延伸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促进农民增收,带动产业发展,聚焦全区小麦、油料、大豆、玉米等产业,支持耕、种、防、收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原则上单季补助总量不超过120元/亩,单个环节补助不超过市场价格的30%,小农户补贴比例要高于规模化经营主体补贴比例,补助小农户服务面积占总量比例不能低于60%。
二、遴选对象
在全区范围内择优选择有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的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承接主体。承接主体是指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市场监管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化承接主体,包括龙头企业、******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会、农业企业、****供销社社有企业等多种形式的市场主体。
三、资格与条件
1.具有一定规模和服务能力,且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2.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3.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统防统治机具和设备,自愿购买并安装作业监测终端设备。
5.愿意接****管理部门的指导、调度、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6.对历年参与社会化服务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工作迟缓等影响全区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服务组织不予推荐。
四、遴选程序
1.遴选时间:2026年2月6日—2026年3月6日。
2.遴选方式:按照服务主体自愿申报-镇(道北街道)推荐-组织评审-确定主体-公开公示的方式,先由服务主体自愿报名,填写《**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并加盖服务组织、所在镇(道北街道)公章,镇(道北街道)推荐名单以正****中心。同时提交服务组织营****经济**社提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完税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等,以上资料一式二份。
五、资格审查
由区农业农村局对经自主申报、镇(道北街道)审核推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评审,择优确定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
六、结果公示
对经评审确定的服务****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联系电话:0938-****571
附件:1.**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表
2.**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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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