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新农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任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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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新农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任务的公告

为了鼓励和规范培训机构承接**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巴渝新农人)竞争立项任务,根据《****村委关于“邀你来办班|公开遴选2026年‘巴渝新农人’(高素质农民)第一批常规任务办班需求”》等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就2026年公开遴选新农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及任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育机构基本条件

(一)共性条件

1、成立年限及法人资格

成立3****政府农技推广机构不受成立年限限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送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或照片,必要时可查验原件或通过“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查验材料真实性。”

2、培训职能或资质

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及经登记的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包含农业技术推广、业务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农民教育培训、继续教育等相关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十一条第六款规定,各级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具有农业技术推广、培训职能。

3、健全管理制度

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培训档案管理能力。报送培育机构盖章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或照片。管理制度在签订新农人(高素质农民)培训合同前提交即可,不提交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

4、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并接受全过程质量监管与绩效评价。报送《新农人(高素质农民)培育承诺书》。承诺书可在签订新农人(高素质农民)培训合同前提交即可,签订培训合同前不提交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

(二)分层分类细化条件

1、一般性培训(乡镇及以下)承担机构

****政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承担。允许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社、家庭农场等申报。

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有满足40人课堂教学的场所(可租赁,但需有租赁协议)及投影仪或 LED 会议屏、课桌椅等教学设施设备(课堂教学过程中有移动投影仪使用也可以)。报送课堂教学场所佐证材料或课堂教学场所租赁协议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或照片,必要时可查验原件。

实践教学场所。承担或委托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须具有与主题匹配的场地、设施,且至少有1-2名固定从业人员在承接教学任务前参加过“实践教学讲师”培训并合格,或者从与培训主题相关的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推广机构等公益性机构聘请的兼职实践教学讲师。

2、示范性培训(区县级)承担机构。鼓励县农广校、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技、畜牧、水产、农机等)承担。允许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社及其他社会化培训机构申报。

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实践教学场所:条件同“一般性培训”要求。

3、机构信息备案。报送《新农人(高素质农民)施教机构信息备案表》,表中填写有1名及以上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能组建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可外聘);县乡政府农技推广机构可以只填写备案表1-7项的内容,但在签订培训合同前必须落实1名及以上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能组建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可外聘),不提交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师资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

(三)加分项

培育机构为其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职师资交纳社保,以及承担过各级各类培训项目的予以适当加分。报送缴纳社保,以及承担过培训项目的依据材料。交纳社保的每交纳1人加1分、承担过培训项目的每承担1项加1分,加分项目最多加10分。

(四)信用状况(扣分项)

培育机构近3年内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及其他不适于承担培训任务的重要负面信息的,每出现1项扣100分。

二、评审标准

新农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入选备案库评审打分表

培育机构编号(随机录入)

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培训职能或资质

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培育机构信息备案表

加分项

信用

状况

(扣分项)

评审得分合计

分值:40

40

10

10

0-10

0-100

得分

得分

得分

得分

得分

得分

1

2

3

......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时间截止于2026年2月12日。申报材料****学校许红英老师(电话199****0457)报送纸质件,或通过邮箱:****@qq.com报送电子件。

四、遴选程序

(一)培育机构申报

具备基本条件,有意愿承担新农人(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任务的,请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审核评审

****村委负责对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打分,得分98分及以上的,纳入我县2026年新增新农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公示名单。

(三)公示

机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核查不属实后,将公示合格机构确定为2026年新增新农人(高素质农民)本级培育机构备选库。入库培育机构可以承担2026年及以后年度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新农人(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

五、办班计划审核流程

(一)需求申报

有办班意愿的机构,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策划办班方案,****村委发布的“一班一方案”模板编制方案,通过扫描“我想办班”二维码,进入“渝快办”中“创新创业”模块的“巴渝新农人培育”系统提交培训方案。

(二)培训班审核

1、接受市级会审。培训班****村委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开展的市县两级集中会审或分片区会审。

2、县级审核。****村委负责一般性、示范性培训班方案(重点对一班一方案)审核。审核重点为机构资质是否符合共性条件和分层分类条件,培育主题是否符合年度工作重点和培育机构主营业务范围,课程设置和日程安排是否科学,师资配置是否合理,实践教学条件是否具备等。

3、培训班入库。审核通过的培训班纳入2026年度(或当年)的“培训班库”,并在“我要参训”平台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学员报名和对培训时间和地点、课程设计、授课教师匹配等提出意见建议,贯通“农民需求直达机制”。

4、任务最终筛选。****村委对已入库、且招到符合要求的学员人数达到计划人数120%、****村委、市财政局下达培育任务和资金计划的培训班进行合规性复审。复审合格的,****村委班子会综合评议,“优中选优”确定最终承担任务数量、培育主题及培育机构。

5、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村委与最终确定的培育机构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明确培育目标、内容、经费、质量要求、违约责任等权责和有关要求。

六、动态化管理

(一)做好服务衔接

在遴选培育机构的过程中,要加强“我想办班”、“我要参训”两个环节的联动,指导培育机构做好需求调研和“一班一方案”编制,协助解决遴选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培育任务高质量落地。

(二)建立绩效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

对培育质量高、学员评价好、跟踪服务实的机构,在后续任务中优先支持;对出现《农业农村部》(农社综函〔2025〕15号)第三十二条所列五项违规行为等问题的机构,应暂停或取消其实施资格,追回项目资金,并移出培育机构库,三年内不再受理培育申请。

附:新农人(高素质农民)施教机构信息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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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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