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02-13 09:30
预展地点:******所处河道位置现场展示(**省****川羌族自治县)
预展时间:2026-02-06~2026-02-12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6年2月13日09:30开始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采用网络拍卖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省****川羌族自治县通口河等九条河流2025年外售河段河道砂石**(标段1:都坝河6号采区、9号采区、10号采区)。
| 拍卖标段 |
开采区 |
实际位置 |
可开采量 (方) |
标段量合计 (万方) |
起拍价 (元/方)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标段1 |
都坝河6#采区 |
谢家坡东北方向195m处 |
15486.144 |
4.436 |
20.58 |
91.29288 |
| 都坝河9#采区 |
郭吉子坪东北方向88m处 |
23353.247 |
||||
| 都坝河10#采区 |
黄金树村段 |
5519.281 |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拍卖时间:2026年2月13日09:30开始。
四、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2、竞买人应于开拍前将相应标的竞买保证金付至下列账户,方可参与竞买。
户 名:****;
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100********000276。
3、因竞买保证金须人工审核,请竞买人最迟于标的开拍前1天交纳竞买保证金,否则因竞买保证金审核时间延误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买的,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拍卖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自2026年2月6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止。
2、展示地点:******所处河道位置现场展示。
3、请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拍卖标的。与标的拍卖有关事项的咨询,****公司。
六、网络竞买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于开拍时间前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完成网络报名手续(具体要求请阅读中拍平台告知的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
2、竞买人应于开拍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标的起拍总价的100%,****银行转账,否则不能参与竞价。
3、拍卖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携带网络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和公章,前住拍卖人处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
4、拍卖其他事项请****公司发布的相关拍卖文件及公示的《砂石**销售合同》,中拍后严格按照已公示的合同内容签订合同,不得要求修改合同内容(请竞买人下载附件:《砂石**销售合同》查看合同内容)。
七、拍卖说明:
1、本次砂石**拍卖成交价包含3%的增值税。其他税、费按国家法规或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了买受人应当向拍卖人支付的拍卖佣金后的余额转为成交价款,不足部分须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同时还需向委托人另行交纳成交价款10%的转运保证金后方可与委托人签订《砂石**销售合同》。若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上述款项的,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此次中拍,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并有权追究买受人相关责任。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保证金由拍卖人在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委托人账户信息:户名:****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账号:500********163。
3、买受人需全面接受委托人转运标的的全过程监督。严格遵守标的采砂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要求,严禁超范围、超高程采挖砂石**。随时接受委托人在采挖过程中的范围和高程监管测量,设计范围内边界和标高均已达到之后,应按照委托人要求立即停止采挖和转运,合同约定量达成,合同履行完成。超范围、超高程和超工作量运输视为偷挖盗采,****机关。并对超出合同量的偷挖盗采砂石**按成交单价*偷挖盗采方量*2从转运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持续依法追缴。
4、当买受人实际运输物料数量达到合同暂估总量的80%时,买受人应书面报告给委托人,由双方对现场剩余方量进行测定,并根据合同单价预估剩余物料价值。若测算剩余方量不足合同约定预估方量,买受人可继续转运直至完毕。若测定已开挖方量加剩余方量超过合同约定预估方量,对超出部分由委托人上报相关部门取得批复,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买受人根据补充协议缴纳新增物料款项后,方可继续转运并以此类推直至转运完毕;上级相关部门不允许增加开挖方量的,买受人运输至合同预估方量后停止运输。在委托人未书面同意继续施工情况下,买受人私自超挖的行为将视为私挖盗采,超出部分按合同约定单价双倍计算物料款项,并全额扣除转运保证金,并将****机关。
5、竞买人应自行查验标的种类、品质、数量等情况,委托人和拍卖人告知或提供的有关信息,并不意味对标的完整性、准确性承担任何保证责任,竞买人有义务对其了解及核查的信息负责,并承担标的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6、买受人完成标的提取的时间根据委托人本项目的开采时间和进度确定,按双方签订的《砂石**销售合同》执行。
7、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人指定的范围进行转运,不得擅自转运非拍卖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买受人已交纳的货款及转运保证金等均不予退还,且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并追究买受人相关责任。
8、买受人须自行配备和协调转运工具和路线,如因任何非委托人原因导致不能实施拉运和开采作业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和损失。转运和采挖过程中涉及老百姓纠纷、青苗补偿等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如涉及到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本次砂石买受人负责协调挖装单位合理配备人员、机械,买受人负责到挖装现场转运,拍卖以标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情况已作充分披露和展示,竞买人须自行实地查勘标的。竞买人办理完毕竞买报名手续,视为已实地查勘并认可和接受委托人组织挖装的标的现状和瑕疵,接受本次拍卖文件的所有条款,并愿意承担参加标的拍卖所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委托人组织挖装的标的种类、品质、数量、挖装效率、挖装规范作业和配合度等存在的差异、其他瑕疵或重大误解等提出异议或反悔,否则将视作违约,已交纳的货款及转运保证金不予退还。
10、标的按照现状交付,标的交付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砂石运输费用,青苗补偿及老百姓纠纷产生的费用,平整及复原费用,清运砂石所涉及的施工设备设施及水电费用,清运过程中造成的道路损坏及环境破坏的恢复赔偿责任等。
11、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同****水利厅《关于贯彻实施〈**省进一步规范河道砂石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川水函〔2024〕633号)文件及县级主管部门要求安装监控系统、电子围栏系统、采运单监管系统、县级智慧平台监管系统并承担购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GPS、监控摄像头、地磅等硬件、软件费用及接入运维、网络服务、安装、调试等服务费用)。若因不落实上述要求导致的砂石**采砂无法实施,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已交纳的货款和转运保证金不予退还。
12、除因国家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导致未能足量转运的,双方根据实际转运数量结算。其余任何情形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已交纳的货款和转运保证金不予退还。
13、拍卖成交后,标的的转运事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买受人接收、提运标的时,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14、买受人提取标的时,须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环境保护措施。运输车辆应严格按照环保、交通、**等部门的要求运输,对运输道路进行必要的维护、清扫、洒水等降低扬尘措施,不得引发当地群众意见。若发生任何上述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15、拍卖成交后,涉及货物运输的,买受人须严格按照**县有关砂石**的监督管理规定执行,并遵照**县有关超限超载管理方面的要求,物料转运工作启动前,委托人配合买受人申请每日电子运单数量,电子运单数量不足买受人每日转运需求的部分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委托人无关。
16、买受人在标的转运过程中,须符合其他第三方的合法、合理的规定和要求,若违反相关规定,导致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委托人无关。
17、竞拍佣金由买受人承担,佣金收取比例为拍卖成交总金额的0.85%(佰分之零点捌伍)。
八、联系方式:
1、拍卖公司地址:**市涪**一环**段220****花园5幢5楼3号。
2、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9****2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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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