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广场5、11、12、13、14号楼及地下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开发区海滨大道中133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建设1栋高28层的5号住宅楼、1栋高29层的11号住宅楼、1栋高32层的12号住宅楼、1栋高32层的13号住宅楼,1栋高3层的14号楼幼儿园以及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包含地下室。其中5号楼地上28层,地下2层,实际建筑基底面积为987.5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7937.25平方米;11号楼地上29层,地下2层,实际建筑基底面积为1031.6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0158.01平方米;12号楼为地上32层,地下2层,实际建筑基底面积为1075.8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2762.2平方米;13号楼为地上32层,地下2层,实际建筑基底面积为1612.8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3379.24平方米。14****幼儿园,地上3层,实际建筑基底面积为2344.1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894.77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70045.66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约61598万元,环保投资约435.52万元。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开发区乐华街道**路23号恒兴大厦19楼
联系人:梁工
电 话:188****1880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叁****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瑞**路5号
联系人:黄经理
电 话:0759-****357
四、验收结论
本项目按国家的环境管理要求完善了环评报批手续,按环评建议及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小区环境良好,备用发电机尾气、场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验收工作组经讨论认为本项目已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