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度阅卷硬件设备技术支持服务、监控技术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1.现场获取:到采购公告列明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按采购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
2.邮件获取
①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自拟,需包含以下信息: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邮箱);
②按采购公告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交纳账户见本章末附表1),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采购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应文件(如有)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qq.com(获取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③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账,相关文件是否收悉;
④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
有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上述时间、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请于2026年2月27日09:00(**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度阅卷硬件设备技术支持服务、监控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最高限价:266660.00元
磋商保证金:2000.00元
采购需求:2026年度阅卷硬件设备技术支持服务、监控技术服务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3)《****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1.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1.6****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1.8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3.1.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
3.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标书代写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8)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中小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是指: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②****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材料,但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时间:2026年02月06日至 2026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本公告项目概况。
方式:详见本公告项目概况。
售价:100.00元(人民币)
2026年02月27日09:00(**时间)(自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递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标书代写
地点:****【地址:**市**区五四路158****广场B区13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招标部;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7863;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市**区五四路158****广场B区13层。
2.2投诉
2.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4.****银行账号:详见附表1;
5.联系人:张文佳、游秀敏、郑欣、郑文华;联系方法:0591-****7863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
联系方式:杨云飞/0591-****0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区五四路158****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张文佳、游秀敏、郑欣、郑文华/0591-****7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佳、游秀敏、郑欣、郑文华
电 话: 0591-****7863
建省****公司 2026年02月06日
附表1:获取采购文件和****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分行营业部 |
| 银行账号:351********8150009287 |
| 电子邮箱:****@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