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第39号令)、《**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委员会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 序 号 |
宗地 座落 |
地块 编号 |
四至 范围 |
土地 面积 (亩)以实测为准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绿 地率 |
建筑 密度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
| 1 |
**路以南、半汤大道以东 |
**市CH202521号 |
**用地红线、南至用地红线、西至用地红线、北至**路 |
3.24 |
商业用地 |
40年 |
现状容积率约0.91 |
与南侧相邻已供地块统筹平衡 |
与南侧相邻已供地块统筹平衡 |
90 |
150万 |
备注: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宗地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文件。
土地成交后,由****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竞买人资格
**市CH202521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25日,所有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携带报名地块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至****403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17:00。交纳竞买保证金****财政局账户,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标书代写
3、竞买人须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应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竞买须知
1、本次公告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上午9:00。以上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本次公告地块拍卖地点:****交易中心。
3、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六、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地块起始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块周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3、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地块所在地自然**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4、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一个****税务局缴纳地上建筑物价款204.33万元。
5、竞得人须将地上建筑物与南侧相邻已供地块建筑进行物理分割,并满足质量、结构安全,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6、竞买人在竞买申请书中自行****公司的,竞得后应由竞得人与自然**和规划部门、****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7、如供地条件中有要求竞得人自持房屋条款,自持房屋的位置、分摊占地的界线、用途和计容建筑面积,须严格执行市土委会2016年第七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的规定。即:由自然**和规划部门会****管理部门、****区管委会)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自持房屋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时,应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可登记在土地使****公司或对其100%****公司名下。
8、竟得人同步修建配套建设项目,应由竟得人与自然**和规划部门、****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明确:①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单独用地的,要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具体要求;规划设计条件不要求单独用地的,要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建筑面积和具体要求。②同步修建的配套建设项目,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要无****政府****管委会,不动产产权须直接****政府****管委会指定单位,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9、①竟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②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市规委会 2017 年第五次主任会会议纪要》要求,就“加强对上市地块周边情况调研,若因**原因,导致地块容积率受损,结果由竞得人承担”作出不可撤销的书面承诺,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
10、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3个月内付清余款。
11、①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②竣工(结构封顶)时间的确定,应执行市土委会2017年第11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明确的标准和要求。③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④竞得人须按《****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12、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标要求。****政府****管委会****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13、****中心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净地移交手续。
****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地址:**市**路436号(**路与环城路**东北角)。
地块咨询、报名受理、出让文件领取电话:
张玉凤 0551-****1292
****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