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分行食堂人员服务外包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银行****分行食堂人员服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1月19日9时30分,在****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银行****分行食堂人员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
3、主要内容:****银行****分行食堂人员服务外包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注册地址:**省****新****开发区子美路9号工投科技产业园25号401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119880.00元(含增值税)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省****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路268****创业园1#C二层216
投标报价:人民币138607.30元(含增值税)
公示期:自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1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九华山路与**路**世纪阳光大厦1102室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899、****4290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网址:www.****.cn)同步发布。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