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宾馆2025年度电器采购项目-电视机-当年采购
(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委托****组织的 翠湖宾馆2025年度电器采购项目-电视机-当年采购(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该项目于2026年2月4日在****(**市******商务中心B座21楼)会议室举行了开标、评标会议。现评标工作已完成,****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现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信息
****一中标候选人:****;
含增值税单价(元/台):小写:2600.00元;大写:贰仟陆佰元整;
不含增值税单价(元/台):小写:2300.88元;大写:贰仟叁佰元捌角捌分;
发票类型及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及交货期:
(1)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止。(招标人不承诺服务期限内最低采购量,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2)交货期:按照采购订单分批次配送,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需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质量承诺:设备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原产完整的合格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标准,满足招标人的有关规定规范及使用要求;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
其他说明:无。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
含增值税单价(元/台):小写:2777.00元;大写:贰仟柒佰柒拾柒元整;
不含增值税单价(元/台):小写:2457.52元;大写:贰仟肆佰伍拾柒元伍角贰分;
发票类型及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及交货期:
(1)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止。(招标人不承诺服务期限内最低采购量,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2)交货期:按照采购订单分批次配送,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需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质量承诺:设备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原产完整的合格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标准,满足招标人的有关规定规范及使用要求;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
其他说明:终身提供技术支持。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含增值税单价(元/台):小写:2986.00元;大写:贰仟玖佰捌拾陆元整;
不含增值税单价(元/台):小写:2642.48元;大写:贰仟陆佰肆拾贰元肆角捌分;
发票类型及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及交货期:
(1)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止。(招标人不承诺服务期限内最低采购量,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2)交货期:按照采购订单分批次配送,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需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质量承诺:设备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原产完整的合格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标准,满足招标人的有关规定规范及使用要求;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
其他说明:无。
二、其他
1.公示期: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1日。
2.发布公示的媒介: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若有异议,请于2026年2月11日下午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反映。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翠**路6号
联系人:魏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商务中心B座21楼
联系人:章工、杨工
联系电话:0871-****5787
发布日期: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