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研究编制**新区(**区)松下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6〕16号,****规划局作为业主,开展******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350182-21-C-12地块规划调整工作,将350182-21-C-12地块北侧约7.3亩结合已批用地和实际需求调整为宗教用地,余下约17.2亩用地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现控规调整工作已按程序启动,于2026年1月21日通过专家、部门、乡镇评审会。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20〕29号)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镇,调整范围****新区空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南至后张路,西至龙涎路,北至鹏旺路,总面积16451平方米(24.68亩)。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调整范围内现状以非建设用地为主,主要为耕地、林地、****基地、陆地水域等。
二、调整后的规划内容
1.用地调整。根据**镇提供模拟方案,复核调整后规划指标,将21-C-12地块拆分为21-C-12_1、 21-C-12_2两个地块,其中21-C-12_1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工业用地(M2)调整为宗教用地(1503/A9),21-C-12_2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工业用地(M2)调整为文化用地(0803/A3)。
2、指标调整。21-C-12_1地块,宗教用地(1503/A9),用地面积4891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 21-C-12_2地块,文化用地(0803/A2),用地面积11560平方米,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同时应满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及省市关于绿地率控制的相关要求,建筑限高应符合机场净****安监局要求。
公示期间,市民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到邮箱:****@163.com;
2、传真****8550,请注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350182-21-C-12地块规划调整方案”,并留下联系方式;
3、信****中心文松路666号3号楼(****规划局)收,邮政编码350200,信封请注明“******临空经济区核心区中部组团控规350182-21-C-12地块规划调整”。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本次规划公告为期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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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