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沿海****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温福高铁**段**工程WFZQ-1标段梅山隧道进口材料堆场临时用地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厅关于印发〈**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自然资规〔2023〕2****政府批示精神,我局同意将位于**市**街道**里村合计0.8688公顷(果园0.1567公顷、茶园0.4773公顷、乔木林地0.1863公顷、竹林地0.0485公顷)作为**温福高铁**段**工程WFZQ-1标段梅山隧道进口材料堆场临时用地,临时用地使用期限4年,从批准之日起算(若林地到期不能按时续期,则使用年限调整为与林地批准年限一致),用地四至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你单位应遵守临时用地使用有关规定,以及林业、交通、水利、住建、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相关租金和补偿、缴纳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预存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严格按照批复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或地上建(构)筑物;做好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确保耕地质量不降低,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诱发地质灾害。使用期满后应严格依据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垦并交还土地。若主体工程施工已结束,此临时用地未到使用期限也需立即停止使用,并启动复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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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
东南沿海****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温福高铁**段**工程WFZQ-1标段梅山隧道进口材料堆场临时用地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厅关于印发〈**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自然资规〔2023〕2****政府批示精神,我局同意将位于**市**街道**里村合计0.8688公顷(果园0.1567公顷、茶园0.4773公顷、乔木林地0.1863公顷、竹林地0.0485公顷)作为**温福高铁**段**工程WFZQ-1标段梅山隧道进口材料堆场临时用地,临时用地使用期限4年,从批准之日起算(若林地到期不能按时续期,则使用年限调整为与林地批准年限一致),用地四至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你单位应遵守临时用地使用有关规定,以及林业、交通、水利、住建、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相关租金和补偿、缴纳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预存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严格按照批复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或地上建(构)筑物;做好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确保耕地质量不降低,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诱发地质灾害。使用期满后应严格依据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土地复垦并交还土地。若主体工程施工已结束,此临时用地未到使用期限也需立即停止使用,并启动复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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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