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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4********8923100 | 建设单位法人:吉训忠 |
| 陈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省直辖**县 |
| **路94号 |
| ****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49_108_Q841-医院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县抱由镇 **路94号 |
| 经度:109.168310 纬度: 18.755153 | ****机关:乐东黎****服务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18 |
| 乐审服批函〔2023〕1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24********8923100001R |
| 2020-07-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290 |
| 256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4********892310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特****公司 |
| 914********9088403 | 验收监测单位:**中特****公司,******公司 |
| 914********9088403,****0000MA5TTT7JXM | 竣工时间:2013-12-31 |
| 2024-0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2-29 |
| 2026-01-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07hBRDF |
| 性质: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 | 实际建设情况:1.经调查,本项目开发、使用功能与环评一致,本项目行业类别为Q8411综合医院,未出现建设项目性质变动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地点: 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 实际建设情况:2.经调查,****医院,编制床位336张,其中感染科床位24张,与环评一致。 3.本项目未发生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情况。 4.本项目位于达标区,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发生变化,未发生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情况。 5.经调查,本项目建设地点与环评上一致,未发生变化,仍位于**省**县**路94号。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工艺: 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实际建设情况:6.****医院,主要污染物为医疗废水、废气及医疗废物,无新增排放污染物。主要原辅材料未发生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保护措施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实际建设情况: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无变化,未出现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情况。 9.项目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无变化。并未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并未出现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并未出现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 行政人员生活污水和一般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同排入1#污水处理站(240m3/d)处理; 发热门诊废水经化粪池、2#****处理站(50m3/d)预处理后,排入1#污水处理站处理; 上述废水均经1#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家属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10.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无变化。并未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①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定期投放除臭剂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并加强绿化;②检验科废气:含微生物气溶胶废气、有机废气经高效过滤器+UV光解+24m排气筒(DA001)/25m排气筒(DA002)/24m排气筒(DA003)排放;③备用发电机废气引至绿化带排放;④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1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未变化,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是①选用低噪声风机,对振动较大的风机机组的基础采用隔振与减振措施,其管路选用弹性软接管连接。 ②空调外机采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对医院内部和外环境影响很小。 ③医院人员来往时产生的嘈杂声,该类噪声在建筑物内部,通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很小。 ④本项目的备用发电机组布置在项目发电机房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房间隔声降噪、隔音吸声、合理管理等措施后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⑤****处理站各池体均为全密闭池体,同时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合理布局、加强管理等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噪声污染。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无变化,未出现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情况。 12.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与环评基本内容一致,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生活垃圾:设置分类垃圾桶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医疗废物:暂存于医废暂存点,交由光大环保****公司处理 紫外灯管:暂存于医废暂存点,定期交由厂家回收。 固体废物处置方式未变化,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
| 环评时期检验科废气排气筒数量为3,高度分别为24m(DA001)、25m(DA002)、24m(DA003),本次验收检验科排气筒同环评时期,未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 实际建设情况: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的方式未发生变化。 13.未发生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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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中标准 | 已建设 | pH、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总氰化物、悬浮物、BOD5、粪大肠菌群数(MPN/L)、肠道致病菌达标 | |
| 2 | 1#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预处理标准要求 | 已建设 | pH、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总氰化物、悬浮物、BOD5、粪大肠菌群数达标 | |
| 3 | 三级化粪池 |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化学需氧量、氨氮、pH、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 |
| 1 | 检验科废气设置高效过滤器+UV光解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的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检验科废气排放口中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的标准限值 | |
| 2 | 污水处理站池体加盖密闭,投放除臭剂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 已建设 | 项目运营期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处理站周界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排放限值标准要求。检验科废气排放口中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的标准限值。 | |
| 3 | 设置油烟净化器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613-2023) | 已建设 | 项目厨房油烟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6/613-2023)表1餐饮服务单位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 |
| 1 | 高噪声设备是否采用隔音、减振、消声措施。 | 项目南、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侧、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已建设 | 项目南、北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侧、西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1 | 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点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理清运;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理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建立管理台帐,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医疗废物应做到日产日清医****处理站污泥等应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落实,项目①生活垃圾 经收集后运至生活垃圾收集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医疗废物 设置独立医疗废弃物暂存间,医疗废物经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光大环保****公司处理进行安全转运处置。 ③污泥 ****处理站污泥定期采用吸污车清掏后并交由光大环保****公司处理进行安全转运处置。 ④废弃滤材 经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光大环保****公司处理进行安全转运处置。 ⑤废弃紫外灯管 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厂家回收。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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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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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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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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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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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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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