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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322MAE7NP74XQ | 建设单位法人:颜玲俐 |
| 李雅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市**县园洲镇九潭桦阳三路(恒新产业园B栋1楼) |
| ****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园洲镇九潭桦阳三路(恒新产业园B栋1楼) |
| 经度:113.997****111111 纬度: 23.****125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23 |
| 惠市环(**)建〔2025〕2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1-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322MAE7NP74X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322MAE7NP74X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00MA5GJNY62T | 竣工时间:2025-11-21 |
| 2025-11-27 | 调试结束时间:2026-11-27 |
| 2026-01-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6267 typeTen=1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年产纺织设备塑料件260吨、动力电池盒10万套、动力电池连接板15万块。 | 实际建设情况: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年产纺织设备塑料件100吨、动力电池盒6万套、动力电池连接板9万块。 |
| 年产纺织设备塑料件100吨、动力电池盒6万套、动力电池连接板9万块,分期建设,剩余为二期验收内容,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边角料→破碎→)拌料→注塑成型→切水口→人工检验→包装出货。 | 实际建设情况:拌料→注塑成型→切水口→人工检验→包装出货。 |
| “(边角料→破碎→)” 本项目(一期)验收此工艺暂未建设,分期建设,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设施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县园****处理厂处理。 2、落实项目在注塑成型、破碎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有机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各类废气收集经配套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的机械设备,对高噪声机械设备须落实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规定。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在厂区内暂存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堆放场所,其污染控制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管理要求以及《**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残次品、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废布袋、金属碎****公司处理;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喷淋塔废水、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废弃物分类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一期)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排放, 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给新鲜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县园****处理厂处理。 2、本项目(一期)注塑成型工序上方均设置了集气罩,注塑成型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4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且检测结果均达标。 破碎工序废气:本项目(一期)暂未设置破碎工序、设备,因此未有废气产生,分期验收。 3、本项目(一期)已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振、减振措施,检测结果达标。 4、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残次品、废包装材料、金属碎屑等收****公司回收利用;项目建设有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 1、分期验收;2、破碎工序废气:本项目(一期)暂未设置破碎工序、设备,因此未有废气产生,分期验收;3、分期验收;4、1)本项目(一期)由于破碎工序未建成,未产生废气处理设施的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分期验收; 2)本项目(一期)由于破碎工序未建成,因此产生的边****公司处理;分期验收; 3)本项目(一期)由于废气处理方式已更换,因此未产生喷淋塔废水、废过滤棉; 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报告表》提出该项目所需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生产废气中VOCs≤0.278 吨/年。项目所需VOCs 废气排放总量指标由瑞胜(惠****公司减排核算获取。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核算结果,项目VOCs年排放量未超过项目环评批复的允许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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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级化粪池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县园****处理厂处理。 | 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县园****处理厂处理。 |
|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本项目(一期)注塑成型工序上方均设置了集气罩,注塑成型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4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且检测结果均达标。 |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酚类、甲苯、乙苯、氯苯类、乙醛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限值要求。 |
| 1 | 隔声、消声、减振处理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一期)已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振、减振措施,检测结果达标。 | 厂界的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1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在厂区内暂存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堆放场所,其污染控制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管理要求以及《**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残次品、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废布袋、金属碎****公司处理;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喷淋塔废水、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废弃物分类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残次品、废包装材料、金属碎屑等收****公司回收利用;项目建设有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1)本项目(一期)由于破碎工序未建成,未产生废气处理设施的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分期验收; 2)本项目(一期)由于破碎工序未建成,因此产生的边****公司处理;分期验收; 3)本项目(一期)由于废气处理方式已更换,因此未产生喷淋塔废水、废过滤棉; 分期验收。)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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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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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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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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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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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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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